长江经济带升级机遇
导读:从“大开发”到“大保护”,再到武汉座谈会确立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进入了“推动高质量的发展”的新阶段。
●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支撑带”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8年: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长江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大河流,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就像一条巨龙,横贯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千百年来,长江流域以水为纽带,连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形成了完整的经济社会生态系统,成为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2014年,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沿江地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会议上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思路。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座谈会上对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开启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时代。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支撑带”
长江是一条黄金水道,干线航道2838公里,规划的干支流高等级航道1.2万公里,占全国的63%。作为一条东西交通大动脉,长期以来,凸显的是交通功能,能否发展成为一条聚集更多产业和人口的经济带,实现上中下游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区域经济学者长期关注并不断呼吁的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区域经济学者提出了“T”字形空间布局的设想,T字母的“一横”是沿海,“一竖”就是长江。国家高度重视长江沿岸的发展,“七五”计划纲要就提出加快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开发,大力发展同东部、西部地带的横向经济联系。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以上海浦东为开发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区域经济的飞跃”。
其后,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先后实施,长江流域在国家区域发展中一度被忽视。
直到2013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支撑带”,长江经济带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随即,国家发改委组织研究人员对长江经济带进行了系统深入研究。
2013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在北京召开《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初定)研究起草工作动员会议,邀请上海、重庆、湖北、四川、云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9个省市参加。这次会议,各省都对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出了建议。
会上,云南省代表提出,云南省在长江上只有一个水富港,应该如何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呢?
参会的领导解释,长江经济带横贯东中西,有向西开放的问题,也有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云南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长江经济带是一个区域概念,不是一个流域概念,并非靠近长江就属于长江经济带,不靠近长江就不属于长江经济带。
会后,国家发改委对宏观经济研究院下达了研究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任务,其中,划分综合交通、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对外开放、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六个专题,原定的区域范围是“7+2”,即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七省,上海、重庆两市,不包括浙江和贵州。研究过程中,城镇化专题组研究人员提出如范围限定在9省市,人为割裂了长三角城市群,因为长江经济带最发达的地区是长三角城市群,而浙江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是长江上游最重要的生态屏障,而长江经济带建设应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所以,应把贵州纳入,建议规划范围增加浙江和贵州两省。
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主持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建设座谈会上,正式明确长江经济带的范围从“7+2”扩大到“9+2”。在空间范围的划分方面,开始安徽被划在长江中游。宏观院的研究人员提出,从地理上看,江西鄱阳湖湖口以下属于长江下游,从经济联系上看,安徽经济联系主要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议安徽划到长江下游更为合适,这个合理化建议也被采纳。
长江经济带的范围经多次讨论,确定为九省二市,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和上海、重庆两市,俗称“9+2”,区域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20%多一点,2014年总人口5.84亿人,占全国的42.9%;地区生产总值28.47万亿元,占全国的41.6%。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以21%的土地面积,集聚了40%以上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人口与经济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
各专题组在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研究报告,提出了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一些新观点。如综合交通运输专题报告提出“打通最后一公里”和“建设沿江高铁”的观点、产业专题报告提出建设五大世界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专题报告提出推动形成“三大两小”城市群和在城市群之外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对外开放专题报告提出建设双向陆海开放通道和构建大通关体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提出妥善处理江湖关系、体制机制创新专题报告提出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和推进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等,这些观点被指导意见和后来编制规划时采纳。
研究报告完成后,每个专题组推荐一人参与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组织的指导意见起草工作。2014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指导意见》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二是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三是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五是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六是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七是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指导意见》的批准发布,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后,纳入经济带范围的各省各市热情高涨,根据思维惯性,都卯足劲准备大干一场。但是,长江经济带建设会不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始终是人们心中的担忧,尤其是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非常脆弱,一旦破坏便很难恢复。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思路。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对矛盾,实现长江经济带经济与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各省各市各县面前的重大课题。
当时,国家发改委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长江经济带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形成初稿并修改多次,根据习总书记讲话,《纲要》在结构和建设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根本性调整,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压缩了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明确提出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建立地区间、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设上中下游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纲要》不仅在章节顺序上进行了大调整,还加了“水保护”一章,重点提出做好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护和修复水生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有序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四方面重点工作,以及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建立长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四方面的体制机制。
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规划纲要草案,会议提出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环境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为保障《纲要》实施,中央政府构建了“1+N”的规划框架,即,一个总体规划+N个专项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纷纷出台。长江经济带的9省2市也相应编制了“1+N”个规划。
跨省域的合作也聚焦于生态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如2017年6月30日,在重庆召开的首届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省际协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实施细则》,指出2017年4省市合作的重点领域集中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三方面;长江中游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湖泊是长江整体生态的重要支点,湖北、江西、湖南三省强化对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上加强合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先后组织“共抓大保护”专项检查”、“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长江沿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等专项行动。
2018年: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宜昌考察时指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大的发展,而是要立下生态优先的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再次明确提出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瞄准高质量发展,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
以武汉座谈会为标志,长江经济带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长江经济带将在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结合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积极培育新动能,努力建成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试验田、成为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新引擎。
⬆湖北黄冈全景 杜建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