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新机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614号
民航局:
报来《关于报送北京新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航函[2013]1021号)、《关于报送北京新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说明的函》(民航综计函[2014]107号)、《关于北京新机场空管设备招投标情况补充说明的函》(民航综计函[2014]120号)、《关于报送北京新机场航站楼建筑优化方案和投融资建议方案的函》(民航综机函[2014]34号)、《关于〈北京新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事项的函》(民航综机函[2014]46号)、《关于对北京新机场项目资金方案的补充意见》(民航综机函[2014]50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需求,增强我国民航竞争力,促进北京南北城区均衡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更好服务全国对外开放,同意建设北京新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2025年旅客吞吐量7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万吨、飞机起降量62万架次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F。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主要建设呈“三纵一横”布局的4条跑道,其中,东跑道长3400米、宽60米,西1跑道、北跑道长3800米、宽60米,西2跑道长3800米、宽45米,东跑道距西1跑道2380米,西1跑道距西2跑道760米,相应设置8条平行滑行道以及联络道系统,跑道设置2套Ⅲ类仪表着陆系统和灯光系统、5套Ⅰ类仪表着陆系统和灯光系统,建设150个机位的客机坪、24个机位的货机坪、14个机位的维修机坪;建设70万平方米的航站楼(主楼、指廊分别满足7200万和4500万人次使用需求),7.5万平方米的货运站、3.5万平方米的货运综合配套用房、7.4万平方米的海关监管仓库;建设空防安保训练中心、综合管理用房、旅客过夜用房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以及场内综合交通、供水、供电、制冷、供热、供气、信息通信、消防救援、雨污水污物、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场外生活保障基地。
(二)空管工程:在本场建设2座空管塔台、6.7万平方米的空管业务用房,以及航管、监视、导航、通信、气象等设施设备。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建设北京终端管制中心,包括3.6万平方米的管制中心用房、3万平方米的管制训练用房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供油工程:在场区内建设8个2万立方米的航空煤油储罐及1.3万平方米的配套业务用房、38.1公里机坪加油管线、3万平方米的综合生产调度中心、2座航空加油站等。场外配套建设京津第二输油管线及泵站等设施,场外供油项目进一步深化论证建设方案后由我委另行核准。
(四)航空公司基地工程: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含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含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进驻新机场设置基地,工程项目进一步深化论证建设方案后由我委另行核准。
三、机场工程总投资799.8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80亿元,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安排自有资金60亿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足部分由我委和财政部按同比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元化渠道融资解决;空管工程总投资41.6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机场场区内项目投资22亿元,资本金按35%的比例安排,由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安排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投资由该合资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四、本项目工期五年。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分别作为机场工程、空管工程和供油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除空管监视系统的自动化和雷达设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以人为本、高效便捷、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运营安全”的原则,抓紧开展航站楼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充分体现先进理念和人文精神。
(二)抓紧实施噪声影响治理、天堂河改道、永定河蓄滞洪区调整、廊坊白家务水源地搬迁、高压线迁改、华北油田设施处置等拆改项目,尽快研究完善水电气路及城市航站楼等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三)统筹建设新机场连接北京市中心的快速轨道,北京至霸州铁路,大广高速北京六环至黄垡桥段(扩建)、京台高速北京五环至市界段、北京城区经新机场至霸州高速公路,以及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和廊坊经新机场至涿州城际铁路等“五纵两横”综合交通主干路网,与北京新机场同步建成。
(四)根据新机场运行需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统筹兼顾军航与民航、当前与长远,抓紧研究终端区空域规划方案,稳步推进实施,保障北京新机场与周边机场安全、高效、协调运行。
(五)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六)在新机场建成投用前,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天津和石家庄机场集疏运等条件,鼓励航空公司加大运力投放,充分发挥两个干线机场作用。
(七)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基本建设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和财务纪律,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科学设计,精细施工,注重质量,确保安全,努力把北京新机场建成代表新世纪新水平的标志性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