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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城市 ( 一 )

文|梁鹤年 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前院长、教授

导读


我体会到规划的科学思维和实践精神被专业因循和政治博弈取代了,一片的迷惘和暧昧。“现代主义”的人文精神和对理性的信赖因为缺乏了理论的滋养,干枯了、失落了。城市有病,但治病有责的规划专业却患上了严重衰竭

初心与迷惘

“城市人”的物性、群性、理性


我的专业是城市规划。《中国投资》的社长想我写一些有关规划的东西。恭敬不如从命。

初心与迷惘

其实,我最初是念建筑的。工作了几年,才离开香港,再念城市规划。为什么念城市规划?当然,我说过我离开香港的第一个理由就是想学些“先进”国家的东西,好使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做点贡献。那时是1970年代早期。但为什么选城市规划?这要先说说为什么念建筑?

我是在香港最穷的地方长大的——深水埗里头的石硖尾。这个地方当年是“木屋区”。一场大火烧光,12万人无家可归,港英政府才决心盖徙置楼,是廉租房的前身。灾民被安置了,这片被火烧平的废地又迎来新的穷人,像我家。一家八口住一个2米×2米的木板房。在我眼中,住徙置大厦的是幸运儿。那里,一户有3米×3米多一点,而且是钢筋混凝土的6-7层高大厦,有自来水、有厕所,虽然都是全层近百户共用,但防火、防风、防雨,比起我家住在没水、没电,只有泥路的木屋区,这是“天堂”了。

那时就有将来长大盖房子,“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念头。日后幸运考上了香港大学,就是为了这点心。

1970年毕业,同届只有11个人,是顶吃香的专业。我工作的建筑事务所盖银行、盖商厦、盖豪宅,但没有盖平民住宅的,想盖民居的建筑师只有两条出路——炒楼的开发商和政府的房屋署。前者是做生意,要平、要快、要抢;后者是当官,按章办事的铁饭碗。这些,都未能满足我的初心。我比较“老套”,仍有点“为人民服务”的抱负。就决定去学规划。

规划专业的主要思想体系来自1973年的《雅典宣言》,也就是所谓“现代主义”,强调以科学思维去处理工业革命时代没有控制和没有秩序的发展造成的城市混乱,提出把城市分成4种功能来处理;居住、休息、工作和交通。此中,居住是主要功能,聚焦于解决城市的拥挤,和把居住区跟工、商业区隔离。休息功能的聚焦点是公共空地的布局和设计;工作功能的聚焦点是工业区的隔离和职住通勤的方便;交通功能的聚焦点是按车辆类型和车速分等的道路网。“现代主义”规划强调城市与其所在区域的有机性融合,而城市发展必需保证在物资和精神层面上满足个人自由和集体利益的需要。

的确,“现代主义”规划改善了公众卫生、居住拥挤、交通拥堵等严重问题。但是,规划的目标也在改变。自1960年代开始,现代主义受到无情的批判,被定性为“物质环境决定论”——试图设计“美丽和效率”的城市去实现活力和快乐的社会。它的科学精神也被狠批为“科学主义”——社会的动态是可以完全预测的,并可以按此设计出一个完全合适的物质环境。“现代主义者”被指“谋杀”了城市——长长阔阔的大道,风驰电掣的车辆淹没了店户邻比、行人熙攘的小街,按工业逻辑的生产与生活分区隔离窒息了城市的生命力。

过去半个世纪多的“反现代主义”把精力通通放在“诊断”城市的“病”,但并没有拿出一些具体或可行的思想和方案去“治病”。当然,其中也有零星的所谓“新城市主义”去鼓励“复古”(特别是恢复19世纪的小镇式城市风光)或提倡“混合土地用途“(特别是把住宅和商业放在一起去提升城市的活力和减低职住通勤的距离)。但都是学府和精英群之间的互相唱和,没有什么势头。

从“反现代主义”我体会到规划的科学思维和实践精神被专业因循和政治博弈取代了,一片的迷惘和暧昧。虽然在“新城市主义”可以看到一点微弱的挣扎,我最大的失望是“二战”后的大半个世纪,“现代主义”的人文精神和对理性的信赖因为缺乏了理论的滋养,干枯了、失落了。城市有病,但治病有责的规划专业却患上了严重衰竭。

规划的服务对象永远是“人”,不是车,更不是资本。因此,我决定去研究“人”,创出“城市人”理念,希望可以作为“以人为本”城市规划的理论基础。我在《人类居住》杂志,“最好的人居”一文交待过以下的想法。

“城市人”的物性、群性、理性

“城市”就是“人聚居在一起”,可叫“人居”,有大有小,可以从小村落到大都会。“人”为什么会“聚”?我从“人性”入手,有三点:物性、群性、理性。

物性指人的生命和生存需要他有生产、生活、生态活动。很多的活动都需要有空间接触。种田需要农夫和田接触,牵涉3个空间:农夫的家、种的田、把家和田连接的路,如此类推。工人和工厂、学生和学校、顾客和商店等等都有它们独有的空间接触。对这些接触的满足(安全、方便、舒适、美观)绝大部分可追踪到人类官能感觉的特性(视、听、嗅、味、触),是很科学的。(下期文章会谈)

群性指人乃聚居的动物,知道聚居会提升空间接触的质和量。亚里士多德名句,“人跑到城市是为了找安全、他留在城市是为了求幸福”。这也许就是上海博览会,“城市,让人生活得更美好”的灵感。但是聚居在一起肯定会发生有关空间接触的质和量上面的利益矛盾。怎样处理才是合适?

“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名言。文艺复兴时代的阿奎那(Thomas Aguinas,1225-1274)把它发扬光大,作出以下的观察和演绎。人是万物之一。万物无不在意已身的存在,而存在是指顺其本质的存在,也就是树要存在得像树,不是做盆栽;狗要存在得像狗,不是做宠物。万物中,人是动物。动物非但求已身的存在,更求延续。动物中,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他当然求存在和延续,但更知道他是存在于其他人之中,所以,除了自我保存,还得与人共存。这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自然方法”。

自然之法不是个道德的理念因为它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违反了自存与共存的平衡,任何的人际关系都会破裂,绝无例外。唯一的选择是顺自然之法还是逆自然之法。这个选择的对与错才是道德的问题。朋友与朋友、雇主与雇员、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开发商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通通如是。自存与共存平衡覆盖一切的人际关系。“平衡”者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义”。“义”的英语是justice,而just就是“刚刚”的意思,不多不少:权力与责任要平衡,付出与回报要平衡。这有点像《中庸》所说的“义者,宜也”。

在一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鼓吹自存的社会里,所有人都在扩大自存的空间,结果是每个人的自存空间都被压缩了。在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鼓励共存的社会里,所有人都考虑到别人的空间,结果是每个人的空间都拓宽了。可见,共存是自存的最佳保证。

怎样与人共存?对人、对已同样公平是焉。怎样才算公平?待人如己是焉。如何才知道怎样才是待人如己?换位思考可以。想象你跟别人易地而处,你希望他怎样对你,你就要同样的对他,就可以了。你问路,希望别人给你一分钟,教你走;所以,别人问路,你也给他一分钟,教他走。这是“正常”的为人,是“自然”不过的。“超正常”的人会带人家走。这是少有,所以可贵。“不正常”的人会不理睬人家,甚至乱指。这也是少有,但可憎。为此,自存是共存的最佳标准。


 编辑 | 肖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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