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改造首次纳入中央支持
三部门推进多渠道投入农村危房改造
抗震改造首次纳入中央支持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农民自筹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渠道。
《通知》指出,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单列任务。这是我国首次将农房抗震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中央支持范围。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与去年一致,仍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为加强资金筹措,《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银行信贷贴息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