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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区域、 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学

2025年1月

编撰|肖金成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

导读

【编者按】从本期开始,推出《区域经济概念辨析》专栏,对区域经济的基本概念寻根溯源,对其内涵、外延进行辨析,尽可能给出一个近乎科学的定义。区域经济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从诞生到现在历史并不长,上世纪,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研究的人并不多,中国研究区域经济的学者不过百人,本世纪以来,区域经济学成为显学,研究的人多了起来,写区域经济的文章也多了起来,但缺乏人们普遍认同的概念体系。上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栋生先生编写过一本《区域经济学辞典》,但见过读过的人少之又少。区域经济学又是一门交叉学科,很多概念来自于与其相关的学科,如经济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甚至来自于物理学和数学,其理论来源也很多,如马克思的“区域分工理论”、前苏联的“生产力布局理论”、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柏的“工业区位论”、廖什的“市场区位论”、克里斯特勒的“城市中心论”、缪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理论”、佩鲁的“增长极理论”、陆大道的“点轴理论”等。中国的区域经济学要根植于中国,不要人云亦云,不要望文生义,更不要指鹿为马,要追根溯源,要结合中国现实,要讲逻辑,建立符合经济学原理的科学系统的概念体系。

区域

经济区域

● 区域协调发展

● 区域经济学

 


区域

区域(region)指一定的地理空间,是对地球上土地的界划,有比较明确的范围。晋朝潘岳《为贾谧作赠陆机》有“茫茫九有,区域以分”的诗句。唐朝刘知几《史通》序例中有“昔夫子修经,始发范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彪炳可观”。清朝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三有:“咨其风土,考其区域”。可见,区域的概念自古有之。美国区域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Edgar Malone Hoover)在他的著作《区域经济学导论》[1] 一书中把区域概括为一个整体的地理范畴,作为一个集合体,对于管理、计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必须的。

区域包括自然区域、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自然区域指按照地理地貌确定的高原、平原、山地、湿地、沙漠、戈壁、盆地等,如中国有三大平原、四大盆地等。行政区域指历朝历代为管理和控制的需要而划分的行政区,如当代划分为省、地、县、乡、区和街道等,古代有郡、县、道、路、州、府等。经济区域如东部、中部、西部、都市圈、城市群、经济圈等,一般根据经济联系强度不同进行划分。

 

经济区域

经济区域简称“经济区”,是由区域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形成的,在地理上连续,对内具有同质性对外具有异质性的不可无限分割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区域经济主体是指能够实现一定经济空间(经济区域)组织和运行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厂商)、居民、相关区域组织和政府。程必定主编的《区域经济学》[2] 这样定义经济区域:是人的经济活动所造就的、具有特定的地域构成要素的不可无限分割的经济社会综合体。经济学所研究的区域一般都是一国范围内的经济区域。经济区域一般超越行政区,包括经济中心和经济腹地,又可谓之中心与外围。城市和城镇是区域的中心,和中心密切联系的称为外围地区或称为腹地。所谓不可无限分割,就是不能把城市和城镇与周边的农村分割开来。城市、城镇和村庄是区域的“点”,点与点的交通是区域中的“线”,点线融合构成一个“面”,这个面才是经济区域。行政区域简称行政区,如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区域和地区多数情况下可以混用,但也有微妙的区别,经济区一般称为区域,中心很突出,而边界很模糊;行政区一般称为地区,边界很清楚,而中心不确定。经济区和行政区一样,都具有层次性,大区域中有小区域和次区域,区域之间可以相互覆盖,彼此耦合,而同级别的行政区不能相互覆盖,也不可以耦合。

我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经济区域进行过不同的划分。胡焕庸在1935年提出瑷珲—腾冲人口分界线,以人口分布为依据将我国划分为东部和西部,东部面积占全国的42.9%,西部面积占全国的57.1%,并以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计算出东部人口占全国的94.4%,西部人口占全国的5.6%。建国初期,根据工业生产力分布为依据划分为“沿海和内地”,毛泽东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3] 沿海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十个沿海省份,其他均属于内地。上世纪六十年代,将全国划分为“一二三线”。从1964年下半年至20世纪70年代末,新中国在内陆开展了一场以备战为中心的三线建设。中央政府决定按一、二、三线布局工业,将经济活动迁移至“三线”地区①,其中,一线指沿海10个省份;三线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青海省全境,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和广西局部;其他省份属于二线。上世纪八十年代,陈栋生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把全国划分为“东中西三大地带”,东部地带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香港、澳门、台湾省等14个省、市、自治区;中部地带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陕西10个省、自治区和四川省的川中、川东地区;西部地带包括新疆、西藏、宁夏、甘肃、青海、贵州、云南和四川西部地区。2000年以后,国家在“三大地带”基础上把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区域”。东部的范围包括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和香港、澳门、台湾。中部的范围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六省。西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12个省、市和自治区。东北的范围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3省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

 

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各个区域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发展差距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不断朝着理想状态演进的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完善落实差别化的区域发展政策,促进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4]。从全国来看,区域协调发展就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四大区域的协调发展和对“老少边欠(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地区的支持。

陈栋生1991年提出,为了在追求效率的同时防止区际差距扩大到引起社会的震荡,往往需要从逆向,按“补偿原则”实施区域政策,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足,缓解在追求效率过程中同时伴生的诸多社会矛盾,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机制作用。通过东部地区的外向经济循环带动起来的中西部内向经济循环,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东部外向经济循环的顺利运转,从而使我国区域经济走上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②。张可云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不断追求区域间相对平衡和动态协调的发展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区域和谐。范恒山认为,区域协调发展至少包括四个要点:一是地区间的人均生产总值差距保持在适度范围内;二是各地区人民能够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各地区比较优势的有效发挥能够促进区域间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四是各地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协调和谐状态。孙久文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在地区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不断追求地区间的相对平衡和动态协调发展的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发布的《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深化改革开放,坚决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赢共享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途经就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一是缩小区域之间人均GDP的差距,人均GDP就是经济总量与区域常住人口的比值;二是缩小区域之间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也就是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三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就是区域之间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设施、基本保障的差距。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区域经济发展与协调区际关系的应用经济学。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规律,探索特定区域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为公共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陈栋生编著的《区域经济学》[5] 提出:区域经济学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及其区域之间相互关系的决策性科学,是以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在资源不均衡配置、又不能完全自由移动的大环境下,探讨不同类型地区经济的成长、发展规律,研究区际差异和关联的学科。魏后凯在其主编的《现代区域经济学》[6] 这样定义:区域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空间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和应用性三个基本特征。

参考文献:
[1] 胡佛《区域经济学导论》英文版,1971年出版,中文版商务印书馆2010年出版,王翼龙译
[2] 程必定主编,《区域经济学》,1999年4月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
[3]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7年出版
[4]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6日
[5] 陈栋生编著《区域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
[6] 魏后凯主编《现代区域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出版

① 第三个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根据各地区战略位置的不同,将全国划分为一、二、三线地区,一线地处战略前沿,三线地区为全国的战略后方。在一、二线地区内,又依本地区情况,划出若干地方作为区内的三线地区。前者称大三线,后者称小三线。大三线一般包括四川、贵州和云南,陕西、甘肃三省的大部分地区,以及豫西、鄂西、湘西、冀西、粤北、桂西北和青海东部地区
② 陈栋生主编《区域经济研究的新起点》,经济管理出版社1991年版,第169~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