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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强基础 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

围绕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投向巩固农业生产基础、强化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高农业可持续能力等领域,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文|吴晓 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司长

 

● 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

●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 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经国务院通过后以国发〔2016〕58号文印发实施。《规划》与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三五”规划《纲要》一脉相承,是“十三五”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规划》特点鲜明,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充分融入《规划》,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16项重点任务;《规划》体现了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降成本、补短板等工作要求,突出底线思维,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动摇,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生态修复。

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国家发改委将根据《规划》要求和统一部署,围绕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投向巩固农业生产基础、强化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高农业可持续能力等领域,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既惠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举措。“十二五”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4亿亩,亩均增加产能100公斤左右,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节水灌溉面积分别达到9.68亿亩和4.35亿亩。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各地耕地分布不均,质量差异大,总体建设水平仍然偏低,中低产田比重依然较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资金安排统筹衔接不够、建设内容不配套、建设管理不到位、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基础仍不牢固。

“十三五”期间,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的首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的任务,继续建设4〜6亿亩高标准农田。要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以畅通骨干灌排渠系为基础,协调推进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同步推进农艺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口粮生产能力,兼顾棉、油、糖等重要大宗农产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立工作,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各地要整合完善建设规划,实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快工程建设步伐,争取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工程建管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

种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经过长期努力,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但是,我国种业技术水平与先进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与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育种创新能力不高、种子企业竞争能力不强、良种供应体系不完善的局面仍未彻底改观,部分牲畜品种和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严重依赖进口。

“十三五”期间,要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为前提,以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为手段,不断提高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国家种业安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突出主要品种和优势区域,全面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培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和适应机械化生产、设施化栽培、标准化养殖的新品种,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加快推进海南、甘肃、四川3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集约化良种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推动土地向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支持种子企业与制种大户、农民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与我国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相适应的良种供应体系。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科研,突出抓好种质资源普查、搜集、保存、鉴定评价和利用,为育种单位提供优质育种材料。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研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一举多得的综合性举措,在目前重要农产品价格下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村创业创新,汇聚发展新动能,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尚未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较弱,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十三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不断将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农业,用现代理念引领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拓展农业农村各种功能,形成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国内农业整体竞争力。要把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作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核心,让农民真正从中受益。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支持方式,打造一批配套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集聚发展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地方在发展多种融合形式、培育多元化融合主体、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小镇。

 

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耕地草原河湖作为至关重要的农业资源和不可或缺的生态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农业资源环境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大前提。新世纪以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重要农产品丰产丰收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局部地区耕地基础地力下降明显,土壤污染加剧,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突出,过度施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五”期间,要坚持治理和修复双管齐下,把该退的坚决退下来,把超载的果断减下来,把该治理的切实治理到位,着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做到取之有时、取之有度。加快推进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广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模式,重点在松花江、海河、淮河、汉江、太湖等典型流域以及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继续推进河北黑龙港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综合治理和湖南长株潭地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已垦撂荒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控制耕地草原河湖开发规模,促进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自然修复,构建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推动实现资源永续利用。耕地的休养生息以耕地养护、退耕还林还草、休耕、轮作、污染防控治理为主要措施,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耕地休耕试点;推进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完善以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等为主体的草原休养生息制度,实现草畜平衡、维护草原生态安全;河湖治理以退还合理生态空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为主要措施,切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有序恢复河湖生态空间。

实施以上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除了确保一定强度的中央投入,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不断优化中央和地方涉农投资结构,强化对各类涉农建设性资金的统筹安排,推进投资精细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发挥中央投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投入积极性。创新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农业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协同投入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