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洪永红 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 杨玺炜 湘潭大学非洲法专业研究生
导读
●明确国家最低工资的定义、计算标准与适用范围
● 建立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规范职能、组成与任命
● 规定国家最低工资的年度审查程序与内容
● 设立国家最低工资豁免条件与程序
2018年11月27日,南非总统签署颁布了《国家最低工资法》(National Minimum Wage Act of South Africa),该法对于国家最低工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定。随着南非经济的发展,今年2月1日,南非就业和劳工部长签署并发布了《国家最低工资法修正案》,对南非最低工资额度的标准作了大幅度提高。现行南非最低工资法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值得投资南非企业的重视。
明确国家最低工资的定义、计算标准与适用范围
新修订的南非《国家最低工资法》第一章规定,国家最低工资是指附表1中所规定的金额。所谓附表1,是指在《国家最低工资法》原文中所附加的第一个表格,该附表对于南非全国一般行业的最低工资及一些特殊行业的最低工资作了具体规定。2024年的修正案对该附表进行了全面修改,在2018年的原附表中,一般行业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20兰特、农场工人为每小时18兰特、家政工人为每小时15兰特、扩大的公共工程方案中的就业工人为每小时11兰特,同时符合《技能发展法》中的见习工人根据2008年《国家资格框架法》所规定的不同共分为8级,每周最低工资为301.01兰特至1755.84兰特不等。而在2024年的新附表中,南非对该国一般行业、农场工人和家政工人的最低工资不再分类规定,而是统一为每小时27.85兰特(约合11元多人民币)、扩大的公共工程中的就业工人的最低工资则提高到每小时15.16兰特(约合6元多人民币)、见习工人的每周最低工资为415.07兰特至2421.13兰特之间(约合人民币166元至970元)。通过新旧附表对比可知,修正案颁布后南非全国各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均有所提升,其中家政工人最低工资提升最多,提高了12.85兰特(约合5.18元人民币)。在扩大的公共工程方案中的就业工人最低工资提升最少,提高了4.16兰特(约合1元人民币)。
新法对于国家最低工资的计算标准亦进行了细化,第二章中规定,工资的计算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当支付的货币数额为标准,但该数额并不包括:(1)为使工人能够工作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交通、设备、工具、食品和住宿的费用,除非部门决定中另有规定;(2)任何的实物支付,包括食宿,除非部门决定中另有规定;(3)酬金,包括奖金、小费或礼物;(4)其他的任何付款类别。以上四点细则,将劳动者因正常工作所付出的成本和得到的奖励与补贴都排除在最低工资的计算范围之内。同时,第二章中还规定了若工人的工资不是根据工作时间来支付的,则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时间下的国家最低工资;企业对于工人薪酬的扣除都必须按照《就业基本条件法》的规定且扣除的款项不得超过总薪酬的四分之一。上述对于国家最低工资计算的规定,都反应出了南非希望提高工人收入,推动公平劳动的立法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在南非的所有工人及雇主,但不包括四类人,分别是:南非国防军、国家情报局、南非特勤局成员和志愿人员。
建立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规范职能、组成与任命
新法保留了原法关于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法定职能:(1)审查国家最低工资并提出调整建议;(2)每年调查并向部长报告国家最低工资对经济、集体谈判和收入差距缩小的影响,并向公众提供此类信息;(3)调查收入差异,并建议设立收入差异比例的基准;(4)在本法案生效后三年内为国家最低工资设定中期目标;(5)就减少收入差距的措施或劳动部长要求委员会提供建议的任何其他事项向劳动部长提供建议;(6)就部门决定向劳动部长提供建议;(7)就有关基本雇佣条件的任何事项向劳动部长提供建议;(8)履行委员会根据其他任何雇佣法可能要求的任何职能。
就该委员会组成来看,共有13名成员。这些成员必须是南非共和国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分别是1名由劳动部长任命的主席、3名由劳动部长任命的了解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条件的独立专家、有组织的企业提名的3名成员、有组织的社区提名的3名成员、劳工组织提名的3名成员;委员会的成员一般要求是全职担任,但若是兼职方式任命的,其条件需由劳动部长和财政部长商议后规定;委员会成员任期最长是5年,但可以进行连任。
而就其任免来看,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在从事相关活动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要求:(1)在履行委员会的任何职能时必须公正行事;(2)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委员会诚信的活动;(3)不得就他们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或任何其他利益冲突的任何事项向劳动部长提供建议。同时,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可经过以下方式终止:(1)成员死亡;(2)提前三个月通知劳动部长辞职;(3)根据正当法律程序,劳动部长罢免成员。其中第三点具体而言又有以下原因:(1)严重不当行为;(2)永久丧失工作能力;(3)连续三次未出席会议,且无合理理由解释;(4)从事任何破坏委员会诚信的活动。
规定国家最低工资的年度审查程序与内容
新法第6条对于国家最低工资的年度审查程序进行了很详细的规定,具体有以下流程:(1)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必须每年对国家最低工资进行审查,并就国家最低工资的任何调整向劳动部长提出建议,而此最低工资标准应自总统在《政府公报》中以公告形式确定的日期起开始生效;(2 )提交给劳动部长的审查报告必须反应针对第(1)款中所提出的任何建议的任何不同意见,包括公众的意见;(3)委员会必须在总统通过《政府公报》宣布确定的日期之前,将其审查报告及针对下一年的建议提交给劳动部长;(4)如果劳动部长不同意或者对报告和建议有疑问,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报告和建议退回委员会,要求其澄清或重新考虑;(5)劳动部长必须在总统通过《政府公报》宣布确定的日期之前,正式确定对国家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并通过在《政府公报》上发布通告,对附表1及附表2中所载录的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予以修订;(6)劳动部长必须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修订后的附表1和附表2后的七天内,向议会提交修订后的附表1和附表2,并以规定的方式公布委员会的最终报告。
同时,该法第7条对于国家最低工资委员会在对国家最低工资进行年度审查时所应秉持的目的和考量的内容也进行了规范。第7条第(a)款规定,委员会在进行年度审查时必须服务于三项目的:(1)助力国家最低工资计划所设定的中期目标的实现;(2)减轻社会贫困;(3)减少工资差异和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但与此同时,委员会也应当考量诸多的现实因素,具体包括第7条第(b)款所列举的因素:(1)通货膨胀、生活成本和保持最低工资价值的必要性;(2)工资水平和集体谈判的结果;(3)国内生产总值;(4)社会生产率;(5)雇主成功开展经营业务所需要的能力;(6)微型、小型、中型和新兴企业的运营情况;(7)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就业和创造就业的可能影响。
以上规定反应出南非立法者对于国家最低工资审查的严谨与重视,审查不仅需要将诸多的现实因素纳入考量的范围,还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进行。
设立国家最低工资豁免条件与程序
新法第四章规定了国家最低工资的豁免条件与具体程序。若雇主想豁免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则首先必须是根据《劳动关系法》第96条或任何其他法律注册的雇主或雇主组织,这是豁免的主体条件。其次,雇主必须按照规定的形式申请免除国家最低工资的支付,该豁免条件有以下内容:(1)在程序上提出国家最低工资豁免申请;(2)提交与豁免申请相关的信息;(3)雇主履行了就豁免申请与雇员或工会协商的义务;(4)对豁免的具体标准完成了评估;(5)必须提出豁免的具体期限;(6)必须提出对豁免申请是否采纳的期限;(7)公布豁免最低工资的具体数据。只有当雇主提出的豁免申请满足以上的条件要求时,该豁免申请才有可能被通过。
同时,为了限制雇主利用豁免申请而逃避其应有的法律义务,雇主的国家最低工资豁免申请还需满足三个限制条件:(1)授予豁免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2)必须明确雇主应支付给工人的工资;(3)必须明确可能有关的其他任何条件。
该豁免条款的设立说明了南非立法者对于国家最低工资的实行并不是“一刀切”的态度,也充分考虑到了现实中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困境,为符合条件的雇主留下一条“特殊通道”,这反映出南非希望在实现就业公平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维持一种动态的平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