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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国有企业产业链投资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文|徐志超   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陈肸   天津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肖靓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导读

坚守国企公共交通保障的基础职能,挖掘轨交原生新科技赛道产业价值、资本增值潜力与场景对应的技术创新价值,助力轨交国企依托专业化产业链科创投资、规范化资本运营、系统化知识产权布局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转型

● 当前轨交国企布局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的现实问题

● 轨交国企产业投资逻辑框架及路径

● 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国有企业承担公共交通运营保障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双重职能,依托线路场站、车辆维保、机电设备、TOD 开发等自有资源布局轨交上下游产业投资、开展体系化资本运作,是延伸产业链、培育增长动能、减轻财政补贴依赖的重要路径。当前适配轨道运营场景的智能化、绿色化硬核科技赛道加速成熟,各地轨交国企通过自有资金直投、产业基金、股权并购、上市培育、产权流转等多元资本工具落地科创投资。轨交企业在开放运营场景用于技术试验、联合开发过程中,具备获取相应技术知识产权、专利权的天然优势。但在实践落地中,仍存在投资边界界定模糊、标的筛选标准不清晰、场景合作知识产权约定缺失、股权合作机制固化、产业资本协同不足、风控退出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本文在搭建分层闭环式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逻辑框架的基础上,嵌入全链条资本运作实施路径,界定轨交产业投资整体方向,厘清轨交国企产业投资的准入边界、筛选标准、资本工具、合作模式、知识产权安排、盈利路径与安全保障体系,为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布局轨交产业新科技赛道提供借鉴。

数字经济与新型工业化浪潮下,轨道交通行业全面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大量贴合轨道全运营周期的前沿科技产业快速落地。各地地铁集团、铁路投资企业立足自身运营场景资源,综合运用自有资本金、国有产业引导基金、并购重组、上市孵化、股权回购、产权转让等多元化资本运作工具,有序开展上下游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构建“运营场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共建+资本运作+股权增值”良性循环。

轨交国企开展新科技投资与资本运作,必须坚守轨道交通主责主业,聚焦服务线路运营的整体科技升级方向,规避与轨道运营无关联的跨界产业布局。特别需要重视场景资源价值, 在轨交企业向科创主体开放线路、维保基地作为技术试验、联合开发载体时,应当提前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依法共享或持有相关技术专利权,将稀缺场景资源转化为自主技术资产。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产业投资,企业需要一套完整、递进、闭环的投资与资本管理体系,精准解决投资边界、标的筛选、知识产权安排、资本路径、合作机制、价值协同、风险退出实操痛点。为此,本文构建了完整的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逻辑框架,分六个方面配套各环节适配的资本运作方式、落地路径以及场景研发对应的专利权安排。

 

当前轨交国企布局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的现实问题

目前,轨交国企开展新质生产力产业投资、配套资本运作已成为行业转型主流方向,但部分企业在实践中仍存在体系化短板,集中体现为五大核心矛盾:

(一)投资边界界定模糊,资本投放缺乏聚焦
部分企业存在宽泛扩张倾向,未设置清晰的产业投资正面清单,国有资本分散投向与轨道运营无关、自身无资源支撑的陌生领域, 资本使用效率偏低,难以形成轨道产业集聚优势。

(二)投资筛选标准不完善,资本赋能缺乏产业支撑
一是部分项目仅采用纯财务直投模式,未绑定自有场站、维保、设备采购资源,产业协同赋能不足,资本投入仅获取基础分红。二是部分标的仅依靠新建线路一次性设备订单,缺乏轨道全生命周期持续业务支撑,资本增值稳定性偏弱。

(三)场景合作权责缺失,知识产权权益容易流失
部分企业仅简单开放轨道场景用于产品试验与技术迭代,合作前期未系统约定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归属。轨交企业投入稀缺运营资源、提供真实工况测试条件,却未能享有联合开发形成的技术专利权,造成场景价值低估、核心技术权益外流。

(四)股权合作路径固化单一,资本工具运用不足
存在“控股优先”固化思维,不分赛道统一采用自有资金全额直投控股模式,产业基金、参股联合投资、分阶段增资等多元化资本工具运用较少,既占用大量自有现金流,又约束科创企业市场化激励、快速研发决策机制。

(五)价值协同与风控退出机制不健全,资本闭环未打通
一方面产业运营、资本运作分置管理,未形成场景赋能科创、科创反哺运营、多元资本工具兑现收益的双向盈利闭环; 另一方面产业投资重前端出资、轻投后资本培育,重落地、轻退出,未提前设置技术迭代对冲、业绩对赌、分层资本退出渠道,科技股权资产流动性不足,资本回笼周期过长。

 

轨交国企产业投资逻辑框架及路径

轨交企业需严格遵循“边界—筛选—合作—增值—风控”递进式标准化投资与资本运 作体系,形成从资本投放、场景研发、知识产权沉淀、产业培育、价值增值到资本回笼的完整闭环,具体如下图所示。

(一)锚定轨道主责主业,划定轨交产业投资正面清单,清晰界定资本投放边界
轨交国企产业投资、资本运作资金均应以服务线路安全高效运营、提升轨道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促进泛轨道交通场景收入为核心,严格限定资本投放圈层,集中自有资金、产业基金资源深耕自有资源可支撑的赛道,杜绝资本分散外流。

1.构建分层式投资赛道与资本投放许可
一是核心圈层优先投放资本,包括直接服务轨道运营及轨道交通企业核心服务板块的各类前沿产业及科技领域,可开放自有资金、产业基金、并购资金多重资本渠道。二是延伸圈层适度投放资本,包括与公共交通出行相关联的配套绿色、智能科技领域,以产业基金参与为主,严控风险及自有大额资本金投入。三是无关多元圈层,脱离轨道运营场景,应禁止资本投放,不得动用国有资本开展投资。

2.建立边界管控评价机制
设立投资与资本评审专班,所有产业投资项目同步评审“主业协同度+资本回报率+知识产权获取潜力”三项指标,跨界非关联科创项目资本立项一票否决,集中资本打造轨道科创投资与技术知识产权储备双重竞争力。

(二)以自有轨道产业资源为前置条件,筛选可双向赋能的战略科创合作伙伴,配套轻量化资本切入路径与场景知识产权约定
轨交线路、维保基地、年度设备采购需求、站内空间是科创企业稀缺的线下试验与商业化场景。轨交企业投入独有运营工况资源开展产品测试、联合开发,属于重要创新要素投入,在投资立项阶段必须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搭配轻量化资本运作方式切入,降低大额自有资金占用。

1.设立准入硬性标准
被投企业技术、产品可直接落地轨道线路、维保车间完成场景验证。轨交企业可开放常态化采购、联合研发、站内试点资源,助力企业技术迭代、规模化落地。

2.适配资本运作方式
自有资金小额试点入股,优先以小额股权切入,同步落地站内、维保基地场景试点,验证协同价值后再追加资本。

3.嵌入场景研发知识产权硬性约定
凡是利用轨交运营真实场景开展试验、迭代优化、联合开发形成的新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模式。可根据投入程度选择共有知识产权、轨交企业独占许可、优先使用权等方案,杜绝仅提供测试场景却无法享有任何技术知识产权的合作模式,将场景资源转化为无形资产。

4.协同落地载体
同步签订长期产业合作框架,股权绑定业务合作与知识产权条款,轨道场景为科创企业提供稳定现金流,加速技术成熟与市场拓展,实现少量资本、稀缺场景资源撬动产业协同与技术资产双重价值。

(三)优先布局覆盖轨道全生命周期、可持续合作的科创企业,运用分阶段增资、产业链并购等资本工具夯实长期价值底盘
区分一次性订单供应商与全周期配套服务商,将具备长期持续业务供给能力的轨交科技企业作为核心资本投放标的,依托阶梯式资本投入放大长期股权价值。

1.设定优质标的核心指标
长期战略合作企业的相关业务应贯穿线路建设、通车运营、年度维保、定期大修、设备更新全周期,能够持续提供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服务。

2.配套资本运作路径
一是采取分阶段增资,以首轮小额参股锁定合作关系,随轨道相关订单增长,分批次追加股权投入,匹配企业成长节奏,平滑资本支出压力;二是利用产业链横向并购整合,针对具备强技术水平且市场拓展存在阻碍的企业,依托轨交企业资本平台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业务订单支持,提高提升整体股权资产盈利规模。

3.遵循长期资本价值逻辑
轨交网络设备逐年迭代更新,稳定持续性订单支撑企业估值稳步上涨,分阶段资本投入可同步放大产业服务收益、股权增值收益,同时持续积累联合研发形成的技术知识产权资产。

(四)差异化设计股权合作结构,在不失控前提下充分释放科创企业市场机制活力,多元资本载体平衡管控与市场化,搭建知识产权协同研发载体
破除单一控股、全额自有资金直投的固化思维,按赛道安全等级匹配相对控股、参股、合资平台多元资本载体,平衡国资管控底线与科创企业市场化创新效率,依托合资载体统筹知识产权联合申报。

1.分领域筹划股权配置
在运营核心科技领域,可采用独资、绝对控股方式,搭建国有合资平台出资,牢牢守住轨道运营安全底线,以合资平台作为联合研发主体,统一申报相关技术知识产权。在市场化创新科技领域,采用基金或合伙企业模式参股、34%-49%相对控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出资,降低轨交企业资本压力。

2.设计国资安全兜底机制
无论采用何种资本载体持股,均在公司章程、基金合伙协议中设置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覆盖大额对外担保、重大投融资、核心资产处置、知识产权转让、独占授权等事项,杜绝国资与核心技术权益失控风险。

3.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活力
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后,结合业务情况,保留科创企业市场化薪酬、研发激励、快速决策机制,依托专业技术团队持续迭代适配轨道场景的新技术。双方依托合资主体常态化开展联合研发,和市场经营业务推广,规范管理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转化工作。

(五)以产业运营牵引股权投资,构建“产业降本、股权增值”双向协同盈利闭环,打通上市孵化、分红再投资增值渠道,拓展知识产权商业化收益
国有企业经营核心目标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业运营、资本运作、知识产权运营互为支撑,依托轨道场景赋能科创企业成长,借助多层次资本工具与知识产权运营兑现多重收益。

1.坚持产业协同为基础
以轨交企业常态化维保、设备采购、站内资源作为产业底盘, 持续为被投轨交产业或科创企业导入稳定业务收入,支撑企业研发投入与规模扩张,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与市场估值;同时依托持续联合研发,不断丰富自有及共有知识产权储备。

2.配套资本增值运作路径
一是上市培育孵化。长期重点扶持全周期配套科创企业,依托产业持续订单优化财务报表,培育登陆国内资本市场,搭建中长期大额资本增值通道。二是分红滚动再投资。被投企业年度股权分红不直接回笼,统一纳入轨交企业科创资本池,持续投向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与技术研发,实现资本复利增长。三是产业链资本整合。将多家协同科创企业股权打包整合,打造轨交科创产业集群,提升整体资产估值与资本市场吸引力。

(六)搭建科创专项全周期风控体系,前置规划多元资本退出路径,全方位提升科技股权资产流动性,同步做好知识产权存续管理
针对轨交新科技技术迭代快、设备投入重、知识产权价值波动大的行业特征,建立覆盖投前、投中、投后、退出全链条风控机制,投资初期同步约定多元化资本回笼渠道,保障国有资本安全高效回流,同步明确股权退出后相关知识产权持续归属规则。

1.投前标准化资本风控
专项尽调科创技术壁垒、轨道场景落地可行性、长期维保订单现金流;合规设置阶梯式业绩对赌、业绩补偿机制,绑定创始团队,对冲技术迭代、落地不及预期等资本损失风险;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厘清现有知识产权权属,预先约定新增知识产权分配规则。

2.投后动态资本与知识产权管控
建立季度经营、技术落地跟踪机制,产业部门常态化对接被投企业,持续导入轨道场景资源;同步跟踪联合研发项目推进与知识产权申报进度, 防范核心技术秘密外泄。

3.前置多元化资本退出路径
一是二级市场减持退出,已上市轨交科创企业,分批次有序减持,回笼资本补充轨交企业运营资金。二是创始股东股权回购。约定阶梯式回购条款, 若企业未达成产业协同、业绩目标,原实控人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锁定基础资本本金。三是国有产权交易所挂牌流转。协同价值减弱、成长不及预期的股权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市场化回笼资本。

4.股权退出配套知识产权安排
投资协议明确,因场景联合开发形成的共有知识产权, 不受后续股权转让、资本退出影响,轨交企业持续享有约定范围内永久使用权;如需转让共有知识产权,必须履行国资审批程序,保障无形资产长期价值。

5.重资产专项资本保障
针对各类大型配套设备、场景化重资产科创投资,配套资产残值回收、梯次复用处置方案,对冲固定资产贬值风险,降低资本减值压力。

 

结论

轨道交通国有企业布局适配运营场景的智能化、绿色化新科技产业投资,统筹运用产业基金、分阶段增资、并购重组、上市孵化、股权回购、产权流转等全链条资本运作工具,同时充分挖掘线路、维保基地等场景资源价值,在对外提供技术试验、联合开发条件时依法争取共有或独占使用的知识产权,是顺应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拓宽盈利渠道、盘活无形资产、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的核心抓手。整套体系深度融合产业投资、体系化资本运作与知识产权管理,贴合轨道交通行业技术升级趋势,既坚守国企公共交通保障的基础职能,又充分挖掘轨交原生新科技赛道产业价值、资本增值潜力与场景对应的技术创新价值,助力轨交国企依托专业化产业链科创投资、规范化资本运营、系统化知识产权布局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转型,培育具备全国竞争力的轨道交通硬科技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