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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土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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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梁鹤年 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前院长、教授



导读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服务设施,包括基础设施,都是有实体的。不同的政府部门承担不同的服务,“拥有”不同的设施。如果服务的需求改了,或部门的职能改了,又或者设施老化了、过时了,它们应否仍留在部门“手里”?可以转手吗?可以卖吗?收益归谁?

“政府”买卖土地资产乱象

“国家不动产高级官员论坛”经验


“政府”买卖土地资产乱象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服务设施,包括基础设施,都是有实体的:马路、大楼、校舍,以至仓库、码头、机场等等。不同的政府部门承担不同的服务,“拥有”不同的设施。科技部门会有实验室、铁路部门会有修车厂、农业部门会有试验农场,形形种种。当然,差不多所有部门都有办公楼。国家有国家的、省有省的、市有市的。

这些大大小小的建筑物和土地是属谁的?理论上和法律上,是属全民的。但实际上,每个部门都视为己有。问题本应不大,因为这些部门都是“利用”这些设施去提供“服务”。问题在于,如果服务的需求改了,或部门的职能改了,又或者设施老化了、过时了,它们应否仍留在部门“手里”?可以转手吗?可以卖吗?收益归谁?

加拿大的做法是这样的。首先,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转手。部门甲的设施无偿转给部门乙使用,包括改建,一般是通过一个跨部门的转让机制去调度。如果没有部门想接手,就会按“市价”转让给其他级别的政府或公益机构(市价是有商量的)。如果仍没有人想要,就在市场出售。卖得的钱归政府,部门没有份。每级政府(联邦、省、市)都会有一个类似“财务部”(见“城市的基础设施”一文)的机制去处理“冗余”的楼房和土地。

马上可以看出问题。如果你的部门有“冗余”设施,你会无偿交还给财务部吗?今天是“冗余”,明天可能会有用,而且你也可以改建(当然仍要财务部批准和拨款,是难事)。当然,你保留的“冗余”是要维修、保养的,而且是长年累月的事,成本不轻。但经验告诉你,设施陈旧、过时,你仍可以“勉强使用”,然后向财务部喊穷、喊苦,求取维修、保养补贴,亦即是“真冗余,假使用”去保留住“资产” 。大家都“心知肚明”。

1990年左右,有了改变。据我了解,最先是安大略省政府。那时,经济差、政府叫穷,要找财路,起码要压低财政赤字,好使向选民交待,就出了一个“创造收入”的怪招。省政府成立“安大略省不动产公司”(Ontario Realty Corporation,前身是“安大略省土地公司”,已经多年没有运作,这次是“复活”)去处理“冗余”资产(也就是把“提供服务的设施”看成“资产”了)。第一个动作就是从省政府手里“接收”一组办公大楼,并把它估值为2.5亿加元。马上,省政府的账面财政收入就多了2.5亿,赤字也相应下降了。当然,反对党说政府做假账、骗人民。但开了先河,下届反对党登台,毫不犹豫的保留这个“公司”,更要大搞,主要在卖地。一方面,它积极的在政府部门中找“冗余”,然后作有价资产在市场出售。说是盈亏自负,但资产是不用成本的(只有账面成本),何来亏?

这个“国管公司”生于暧昧,自然滋长了运作上的行为暧昧。1993年到1999年间,贱价卖地、劫贫济富,有关官员期后被刑事与民事起诉的有多宗。从案情中可看到“政府”买卖土地资产的政治和道德风险,有3类。

1、翻滚图利:开发商从安大略省不动产公司买进土地、短期内转卖,地价暴涨。(1)某开发商购入公司在某市的一块地,11天后以近3倍的价钱转卖出去,因为这块地有该市规划部门的开发批准。问题在,规划批准其实在6个月前已经发出,公司为什么仍以“未有批准”的价钱卖给开发商?一个可能性是在未交易之前,公司就已授权给开发商去申请开发批准。若如是,公司没有理由不知开发商已拿到批准,也就是没有理由以贱价卖给它。(2)公司在某市有一块地招标,开发商甲和乙都有竞投。结果是甲拿到。中标后,公司容许甲马上把土地回押,这个做法使甲只需付25%的中标价就把土地拿到手。当然,产权仍留在公司,直到甲付清。8个月后,甲以中标价的两倍卖给乙。这里有甚么乾坤。(a)这块地有两个不同的地址,一个可使人联想开发潜力,另一个就没有这联想。公司的招标广告用后者,也就是有意使不知底里的投标者低估发展潜力,出价就会偏低了。但甲知道,出价略高(仍远低于真价)就把地拿到。(b)这块地有1/3是环保用地,2/3建设用地。公司的招标广告把环保用地面积剔除,使投标者按建设用地的面积落标,出价也就偏低了。关键是,投标前6个月,公司已授权开发商甲向市政府申请开发批准,因此市政府容许它进入地盘探测和研究,并通过公司的关系取得市环保部门允许把1/3的环保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中标后4个月,开发商甲就从市拿到开发批准,再过4个月(也即是中标后8个月),就向公司还请回押,当天就转卖给开发商乙。

2、甜心密约:特殊人物的特惠交易。(1)一块没有临街面和发展潜力极低的土地招标。竞标人少,落标价低。开标后,公司把一条长长的临街面补上去,价钱激升80倍。中标者是省财务厅长(公司的政治老板)的积极支持者。(2)允许中标者把80%的中标价回押,免息偿还。拿到这超级优厚条件的中标者是个执政党的超级募捐人。

3、利益冲突:利用公职的权力去谋私利。政府经费收缩,公司大裁员,某官员征得上司同意兼职,做一间开发商的项目负责人。该开发商向公司认购一块土地。这官员利用双重身份多次向公司隐瞒那块地的开发潜力,使开发商可以低价买到。同时,他又利用自己是公司官员的身份,要求那块地所在的市政府降低规划要求,又在公司内部策动给予开发商补贴。到被揭穿时,他辩说上司批准他兼职,光问他有没有时间上的冲突,没有问他利益上的冲突;上司辩说他只想帮助手下去找出路,而手下却隐瞒了他。没完没了。

这些贪污舞弊可以是政客或政党与开发商勾结,利用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去给予开发商内幕消息或特别优惠,也可以是公务员利用职权去给予开发商方便,交换利益。


“国家不动产高级官员论坛”经验

2000年之后,安大略省不动产公司大改革。其中最关键是增加透明度和确定功能(2003年后,公司被新的“公共基础设施更新厅”Ministry of Infrastructure Renewal吸纳)。

当时,各级政府都搞改革。(1)部门使用公共设施不再是无偿,要“交租”。虽然是账面上的收支,但提高了使用效率。(2)政府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运作、维修、保养、交换、出让都集中到一个负责的“资产管理部门” ,代表政府在“资产”买卖决定时要顾全“整体利益”。(3)“冗余”资产卖出的收益,部分回归到资产原先所属部门,使这些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会互相监督。当然,联邦、各省、各市的具体做法会有不同,进度也有参差,但都是往这些方向走。

2000年代的改革,我密切关注,而且也许起了一点作用。是这样的。我之前在联邦财务部基础设施办公室的工作(见“城市的基础设施”一文)需要我出入部长办公室。这个部其实就是联邦政府的司库和管家——哪个部门要用人、用钱都要它批——所以很多部门的官员都会在这里出入,谋人、谋钱。我发觉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很少。虽同是政府中人,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不单是在职权上,更在资源分配上。财务部既然是资源分配的中枢所以是个勾心斗角的场所。

我又发觉,政府里其实有两类人:政客和官员。政客几年一选,但他们是当部长的。一个部门可能三两年换一个部长(有时更短,看内阁的调动);官员是“公务员”,是打工的,可能一生在一个部门。当然,高级官员,从副部长到司长的任命也是很“政治性”的。

我接触最多的就是这批半政治、半专业的人物。他们的政治敏感度高、专业水平也高。我就生了一个念头。可否有一个比较“中立”的场地,让这些既是官员,也是专业的同行中人可以比较“放心” 地去谈谈自己的想法而不愁被批评,提出自己的创意而不怕被盗用,诉说自己的难题而会有人共鸣,分享自己的经验而会有人欣赏。这是我创立“国家不动产高级官员论坛”的宗旨(National
Executive Forum on Public Property,当初叫“女王大学土地论坛”Queen,s Land
Forum),希望帮助官员们互相学习去提高专业水平,互相监督去提升政治操守。

开了一个筹备会去探风,邀到6个部门来,包括安大略省不动产公司的新任副主席。大家都认为这有意义,正式成立时就有9个会员部门,包括联邦、省和城市,每个会员每年科一万加元做运作经费。我还记得,温哥华市的不动产部门主任对我说,“我们正准备发展弗雷泽(Fraser)河边的一块地,地价就是一亿元。由于发展是沿着河岸,需要得到联邦环保部的同意。但是,环保部找谁?如果通过你这个论坛,能够认识环保部主管这事的人,帮我早一个星期拿到批准,按4厘息算,就是省了8万元。你看,一万元的会费算什么?”

到今天,论坛有20多个会员(会费是每年5千加元)。在业界内的说法是,如果你不在这论坛,你仍未够份量。当然,论坛对学校也有很多好处,学生的就业机会多了(尤其是联邦的工作,在加拿大城市规划是省和市的事情,没有其他规划学校像我们打进了联邦),学校的科研也丰富了(包括会员部门支助项目和提供材料)。

一般人以为城市土地发展的关键在开发商,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其实,绝大部分的土地不在他们手里(虽然可能曾经经过他们的手)。政府部门才是最大的“地主”。但是,这些地是供它们用来履行职务的,不是用来搞开发的。土地(空间)是它们服务所需的资源,不是生财所赖的资产。这里有很大的政治与道德风险。慎之。


编辑 | 肖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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