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和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 图片提供|范和
导读
●创新完善遴选机制的背景
●四川省创新完善遴选机制的主要做法
2020年以来,四川省准确把握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要求和工作特点,以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工作机制、锤炼干部队伍等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助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独特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助力共同富裕、实现体面劳动、体现按劳分配、实现项目推进高质高效。其中,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创新完善了项目遴选机制,并使之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分配资金公平公正、促进干部尽职尽责、保障资金安全廉洁的重要途径,有效提高了项目谋划、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的质量,有效培训提升了基层干部谋项目、办实事的能力水平,有效增强了项目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2020年省预算内投资遴选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创新完善遴选机制的背景
遴选机制一直都有,但具体的方式需要随着形势任务、工作要求的变化而不断完善。进入“十四五”时期,以工代赈既面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来的新机遇,也面临着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工程施工机械化等新情况,亟需进一步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四川创新的遴选机制就是在此背景下探索形成。
(一)资金政策调整,使遴选机制可以成为资金分配的通用方式。“十三五”期间,四川省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筹措渠道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省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采用遴选方式分配;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主要因素为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当年贫困县摘帽任务等)分配;省预算内投资主要根据年度资金分配情况,统筹考虑全省各地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需要,结合工作成效和自然灾害等工作任务进行分配。
“十四五”以来,四川省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筹措渠道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经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集体研究,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均采用遴选方式分配;经商省级财政部门一致同意,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中,将遴选结果作为主要因素纳入因素法分配。
(二)实施范围调整,使遴选机制可以成为资金分配主要手段。“十三五”期间,四川省以工代赈资金主要投向原88个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66个,省级贫困县22个),尤其是45个原深度贫困县(主要集中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42个“三区三州”县),累计获得资金31.45亿元、占资金规模的94.7%。“十四五”以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四川省以工代赈实施范围扩大到“十三五”期间有减贫任务的161个县(市、区),并要求重点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四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较重,各地对以工代赈项目需求都很强烈,采用遴选的方式分配资金,可以确保资金分配做到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公开公平。
(三)政策功能调整,使遴选机制可以成为提升政策效益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以工代赈是我国支持农村发展和实施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主要赈济模式为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十四五”以来,以工代赈已转变成为一项集基础设施建设、就业促进、收入分配、救灾赈济和区域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并进一步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重要实现途径,不仅要求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占比,还要求落实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新模式。随着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更加丰富,对实施好以工代赈项目、更好发挥资金效益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而进一步创新遴选机制,可以促进前期工作更加扎实、过程管理更加高效、政策落实更加有效。
四川省创新完善遴选机制的主要做法
通过遴选资料评审、遴选答辩陈述,可以直接检验基层有没有从实际出发谋划项目、有没有开展实地踏勘现场测量、有没有开展走村入户问民所需、有没有开展政策学习培训宣传等,是基层前期工作开展是否扎实、后期政策要求能否落实的重要佐证。在选好项目的同时,四川通过创新,着力发挥遴选机制的带动作用和叠加效应,既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分配资金,又提升锻炼以工代赈队伍能力水平。
(一)坚持规范统一全省遴选工作。虽然4类资金管理方式存在区别,但可以采取统一规范的遴选机制进行分配,并在全省进行公开,保证各地公平参与遴选竞争。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制定并向全省印发《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储备遴选项目、制定遴选方案、审阅项目资料、开展项目对接、成立遴选专家组、召开项目遴选会、项目复核复议、履行遴选承诺等方面,全流程、全方位、全透明展示遴选各环节工作具体内容,帮助基层做到“心中有数”,可以针对性地开展资金争取、项目选择、资料准备等工作。
(二)坚持资金分配“十项程序法”。以工代赈资金分配程序,历来是审计、巡视关注的重点,既要做到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更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川以工代赈办公室在资金分配时,坚持“研究办法、请示汇报、对接项目、民主讨论、现场评审、市州承诺、会议通过、上报文件、分解项目、纳入管理”“十项程序”。
研究办法,就是由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采取支部会或处务会的形式,并征求处内所有同志(含顶岗锻炼同志)同意,集体研究提出资金遴选方案,重点明确遴选名额分配原则、遴选评分表设置等具体工作;请示汇报,就是将集体研究形成的资金遴选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分管委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出台会议纪要;对接项目,就是由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组织人员对各地申报项目予以指导提升;民主讨论,就是组织评审专家对评审工作中要把握的重点,特别是国家的最新政策要求和评审工作作风,予以培训和强调;现场评审,就是组织现场遴选;市州承诺,就是市州在遴选现场对落实以工代赈政策和开展项目建设进行承诺;会议通过,就是遴选后形成的资金建议计划必须经过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集体审议;上报文件,就是根据委党组会审议结果,形成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投资建议计划;分解项目,就是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分省规模的资金,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参加遴选的具体项目;纳入管理,就是将资金分解后,分资金类别落实管理工作。
(三)坚持提前印发遴选评分标准。不搞“秘密主义”是四川省以工代赈工作一直坚持的工作作风。在统一规范全省遴选工作的基础上,在每次遴选前,根据工作任务要求、资金类别特点、资金规模总量等不同变化,对评分标准进行针对性地优化调整,并一般提前2个月印发,供各地学习掌握,让基层“有的放矢”,拥有充足准备时间,从而选取更加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参加遴选,并能更加有效地做好参加遴选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遴选工作分别在每年8月、9月启动,使基层得以充分准备。
(四)坚持科学设置专家评分和管理评分。在以往的遴选中,一张评分表供所有专家使用,专家类别并没有严格予以区分。工程类专家(主要来自受委托的咨询机构)熟悉具体工程项目规范,但对以工代赈业务,例如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尽量使用人工的理解有偏差、以及对申报地工作实际情况等不够熟悉;管理专家(主要来自以工代赈业务骨干)熟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基层实践、工作难点,但对工程类知识经验,例如工程量是否与申请资金量匹配、工程类前期手续是否完备(如行洪论证)、初步设计的图纸是否科学、工程造价是否合理等不精通。两类专家都不可或缺,但要发挥各自优势。
为此,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坚持强化“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创新分类设置《专家评分表》和《管理工作评分表》。两张表内容有所重合,但各有侧重,前者强调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完备性,以及项目本身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简而言之,就是对工程项目本身负责;后者强调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谋划和组织保障,简而言之,就是对能否发挥以工代赈作用负责。在指标体现上就是,例如,《专家评分表》负责设置国家要求的最低劳务报酬能否落实,《管理工作评分表》中负责设置劳务报酬能否尽量提高。
(五)坚持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以工代赈工作要坚持“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群众是根本、项目是载体”“组织群众工作千万不能放手”这三个关键。为此,在《管理工作评分表》中,一是明确项目所在地将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折股量化分红等赈济要求,具体为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或协议,并在遴选中对相关方案、协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二是结合政策要求,将组织重点群众(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特殊群众(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务工以及参与务工人数纳入评分;三是将是否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纳入评分;四是对国家明确要求倾斜支持的地区实行单独加分;五是结合日常工作,如是否被国家、省级通报表扬或批评、宣传工作成效,对申报县予以加减分。
(六)坚持遴选前对接指导。遴选不只是简单的资金分配,更是发动基层、培训基层、提升基层的重要契机,让基层干部在遴选准备中学懂弄通以工代赈政策、掌握提升锻炼综合能力,既锻炼了干部队伍,又有利于形成上下共同推进以工代赈工作的良好局面。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实行“开门”搞遴选、“开门”分资金,采取靠前指导、上门服务的方式,成立若干项目对接小组,分片区赴申报项目的市(州)、县(市、区)开展全覆盖、面对面辅导。特别是针对“三州”地区,专门组织广元市、泸州市等地骨干力量“蹲点式”“手把手”指导文本编制和前期要件办理等,提升“三州”地区项目储备能力和申报质量。申报项目的市(州)、县(市、区)也可派员到成都,与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骨干共同专题研究申报工作。 2021年,四川对196个项目,涉及136个县(市、区)开展以项目为载体的以工代赈工作对接。
(七)坚持减轻基层负担。创新后的遴选机制,遴选工作周期有所延长、遴选准备资料有所增多、工作人员任务有所加重,但目的在于强化项目前期工作,选出真项目、好项目,管住了“源头”,有利于管住“后头”。四川遴选工作,要求提供材料要与项目遴选评分表设置的相关内容相对应,不提供其他无关材料,在真实反映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以工代赈方式前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提供材料的内容,减少资料种类,减轻基层负担,不搞形式、不搞繁琐,只需提供证明项目的真实性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材料。
(八)坚持现场公平公正遴选。资金分配倍受大家关注,在过程中特别容易出现不良的干扰因素,可能影响结果的公平公正。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预先设想潜在干扰因素,强化重要环节层层把控,主动设置规避场景,创新采用“现场抽签排序、现场汇报陈述、现场专家问询、现场评审评分、现场公布得分、现场复核复议”办法组织遴选,坚决避免遴选过程受到干扰因素影响。在疫情期间,因不能线下集中开会,调整优化为“现场抽签排序、现场视频连线答辩、现场视频专家问询、现场微信群公布得分、微信群复核复议”的“新六个现场”。
在遴选过程中,评委由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派出专家、市(州)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分管领导(县处级干部)、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骨干组成,根据擅长专业以及业务水平分到专家组或管理组,根据技术规范、行业规则、工作经验,综合以工代赈工作要求和所有需求申报总体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判断,对前期工作深度达初设阶段、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基本内容的,给予其对应遴选评分项分值的50%,再根据质量高低给予适当加分。每次遴选都会对评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市(州)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分管领导(县处级干部)不对本市(州)申报项目评分。其中,现场公布得分和现场复核复议是核心环节,现场公布得分(根据计算、复核时间,一般在下一个项目陈述完毕后)可以有效防止成绩不能及时公布而潜在发生的篡改;现场复核复议是项目县在规定时间内,可查询本县(市、区)项目评分结果并提出申述,可以有效保障申报县的知情权,确保各级组织对以工代赈项目遴选工作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九)坚持发挥遴选工作成效。通过遴选,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重要认识、基本要求、工作方法、制度体系在基层干部群众中入脑入心,助推项目落实落地。通过县级分管领导现场答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上面有人插手项目、部门有人拖延项目、下面有人乱做项目,并培养领导干部成为以工代赈政策明白人,增加部门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通过遴选,让县级分管领导熟悉了解以工代赈工作,对一些中、省资金覆盖不到的项目,统筹整合县级资金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