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开放、振兴实体经济、推进创新转型、促进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尽快企稳向好
文|周建平 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司长
2016年对东北振兴是极为重要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赴东北地区考察并对东北振兴作出新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党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国务院印发《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批复了《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明确重点工作 狠抓任务落实
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印发后,各有关方面抓紧组织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有关部门牵头出台实施专门支持东北振兴和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举措。东北三省一区党委、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并制定了本省区重点任务分工和实施方案,并主动与各方面加强衔接,狠抓重点任务落实。
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东北3省和重点城市把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作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突破口,出台完善投资营商环境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研究制定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推动总部设在东北地区央企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东北地区13个地市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东北地区两家民营银行获批筹建。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促进发展观念转变。辽宁省被确定为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金普、长春、哈尔滨国家级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建设顺利推进,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哈尔滨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复。中俄毗邻地区合作务实推进,对德、对英、对以、对日、对韩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标杆企业东北行”“先进园区东北行”,组织东北资源枯竭城市赴湖北十堰、吉林辽源开展“学典型、促转型”等活动。
强化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出台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研究设立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全面完成钢铁、煤炭等去产能年度目标,推进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认真组织落实培育东北地区新兴产业3年行动计划。支持沈阳、长春市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有关部门在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领域提出一批重大项目并抓紧推进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扎鲁特—青州特高压输电工程,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
更多发挥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沈大国家自主创新区获批,研究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创新改革试验全面推进。支持沈阳市建设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沈阳浑南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开展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
加大对特殊困难地区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资源枯竭城市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支持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程。协调推动将独立工矿区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支持范围。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有关地方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支持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接替产业发展。
三省经济分化加大 吉、黑经济有望企稳
总体而言,2016年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当前东北地区的经济形势可以概括为:增速偏低,仍在筑底,困难较多,分化加大,亮点不少。从经济增速来看。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仍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经济指标仍在筑底。吉林省和黑龙江省预计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6.9%和6.1%;辽宁省受经济活力不足、经济数据挤水分、修复政治生态等因素影响,经济形势仍然严峻。从发展困难来看。一是当前东北地区有效投资需求严重不足,投资结构失衡问题明显。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钢铁、煤炭去产能分流安置人员难度大,渠道窄,传统产业生产经营困难,新兴产业短期内难以弥补传统行业下滑造成的缺口。三是国企改革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国有企业冗员多,竞争力弱,厂办大集体、企业办社会等历史包袱沉重,央企与地方协同发展不畅。四是投资营商环境仍待改善,“政府强、市场弱”问题突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普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五是唱衰东北声音影响发展信心,前一时期部分媒体对东北地区的片面、负面报道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外投资者对东北振兴发展的信心,从地区分化来看。东北地区中心城市有望率先实现经济企稳回升,除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市预计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6.5%、7.5%和7.3%,均高于各省平均水平;东北地区部分资源枯竭、传统产业比重大和结构单一城市困难仍然较大,内生发展动力和经济发展韧性较弱。从发展亮点看。一是吉林省经济正在逐步企稳并有望在东北3省中率先实现稳中向好。去年以来,吉林省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部署,促投资稳增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出现企稳向好趋势。二是消费品和新兴产业持续快速增长。东北3省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新动能正在加快孕育。吉林省医药健康和电子信息制造业,辽宁省沈阳市机器人、航空、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均实现快速增长,黑龙江省2016年以来新开工建设一批“新字号”重大项目。三是社会民生总体保持稳定。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较大的情况下,三省注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支出,就业形势和社会总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规模下岗失业情况。此外,东北3省经济运行的一些先行指标趋稳向好。
目前东北地区经济仍处于缓慢筑底回升过程中,进一步大幅下滑的可能性也不大3省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辽宁省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经济企稳回升需要做出艰苦努力,吉、黑两省经济发展新动能正在加快形成,有利因素正在不断集聚,初步判断经济有望企稳向好。
多措并举 推动东北经济企稳向好
2017年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协调推动中发7号文件、国发62号文件落地见效,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能力提升,强化整体合力,在深化改革开放、振兴实体经济、推进创新转型、促进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尽快企稳向好,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协调推动重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将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逐项落实到位。推动《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3年滚动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系统性融资规划。协调推动对东北振兴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支持东北3省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实施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厂办大集体、“三供一业”等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研究出台支持东北地区吸引和用好高端人才的专门政策。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对东北地区投资营商环境定期进行督查评估。深入推进老工业基地技能技术人才双元培育试点工作。
支持老工业基地加快培育新动能。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设立建设。抓紧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建立支持东北振兴金融联盟。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联合中科院实施东北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协调推动东北地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双创平台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平台和设施建设专项。
支持重点地区和重点功能平台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等中心城市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大连金普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东北地区各类重点园区的统筹指导。协调推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向东北地区其他地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等的成功经验。规划建设中俄、中蒙、中日、中韩产业投资贸易合作平台以及中以、中新合作园区。研究支持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东北地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深入推进中英老工业城市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共建中俄跨境运输长廊,加强中俄产能合作,选择适宜地区共建中俄产业园区。出台《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等跨省区重点区域规划。
支持全国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结构单一、生态退化地区加快转型发展。落实《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地区)创建资源型城市转型创新试验区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市,积极推动资源枯竭地区废弃工矿地与国防综合训练场地的军事化利用试点。支持以黑龙江省4大煤城为重点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攻坚行动。出台《关于支持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支持有条件地方创建首批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试验区。开展促进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举措研究。支持结构单一地区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全面推进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全面实施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工程,稳步扩大工程实施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工业区创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等重点林区保护,深化实施国有林区深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和林场撤并调整工程试点,研究在具备条件的东北国有林区开展经济转型试点。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启动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并组织实施投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
引导东北地区加快转变观念理念。组织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开展对口合作,出台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指导结对地方共同编制具体实施方案。依托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专题培训。指导地方分级加强县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继续组织全国服务型政府、创新院所、金融机构等系列“东北行”活动以及“学典型、促转型”活动。组建东北振兴专家顾问团并赴东北地区开展系列宣讲活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和地方组织各类媒体开展深度采访报道,创新新闻宣传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有利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