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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将适时纳入资源税改革(2011年12月)

2012-03-09 14:43:15

煤炭将适时纳入资源税改革

随着11月1日的到来,历经5年,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终于正式落地,新资源税征收办法已经开始在全国正式实施。

但是煤炭未能纳入此次从价计征的改革始终成为一大遗憾。其资源税征收方式依然为从量计征,并且一般煤炭税率依然维持1994年的水平,为每吨0.3-5元,只有焦煤的税率从以前的不单列改为单列,税率为每吨8-20元。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曾在10月24日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推进油、气以外的其他资源品资源税改革,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

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也表示:“假设今年年底、明年年初物价压力能够进一步缓解,那么我想我们可以抓住这个时间点,出台配套改革方案,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品种覆盖面的方案”。

主旨抑制资源浪费

实质上,资源税的征收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

此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等,计征方式主要是从量计征。这种税收模式下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也不能体现资源税本身的价值。

在贾康看来,资源税“从量计征”的弊端已经尽显。“我们可以看到,较低的资源税率难以合理调节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量,由此带来的乱采乱挖、浪费问题十分严重。尤其是近几年,资源类产品价格上涨很快,在价格上涨过程中,资源型企业的收入增加很多,而政府的税收却没有因此得到丝毫的增长。”他对记者表示,现有的税率不能从根本上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更无法体现出我国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这显然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相违背。

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显然更能发挥出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抑制资源浪费。

“资源税改革是大势所趋,这一举措对于解决目前资源税价格倒挂,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环境改善、实现循环经济有重要推动作用”,贾康告诉记者,这一改革对于完善税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节能减排等方面也都有积极意义”。

在贾康看来,目前改革已经涉及到必须解决的我国资源产品、初级产品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资源税改革,从新疆开始即在我国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里加入了税收杠杆的因素,原油、天然气产业链上的厂家会因为要消化涨价成分而主动开展节能降耗行为,最终传导至消费环节,帮助社会形成节能之势。

增加地方财源

资源税改革的启动,对于类似新疆情况的西部经济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而言,正面效应会非常可观。对此,贾康表示:“(资源税改革)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有利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会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其地方税体系的支柱财源”。

按照他的估算,根据石油、天然气5%-10%的税率计算,资源税每年带来的税收可能达到600亿元,一旦扩大计征范围至其他资源,这笔收入将变得更加可观。对于饱受地方债务危机、土地财政收缩双重压力的地方政府来说,分量十足。

而地方自行发债开闸,资源税上调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表明中央政府有意打破地方利益格局,改变地方财政对于卖地收入过分依赖的现状。在缓解地方债务危机的同时,丰富地方财政收入模式,从而达到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目的。

煤炭纳入仍有阻碍

尽管资源税改革正在全方位进入快车道的信号已经出现,相关政策制定方也已有所表态,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的时间表始终未获确定。

“在只限定石油和天然气从价计征的情况下,资源税新政预期目标未必能够实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7种资源,而此次资源税改革只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如果考虑在全国推广资源税改革,理应纳入更多的矿产资源作为资源税从价计征对象。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资源税扩容是否会带来一系列压力?

据了解,年初尚未到常规电荒季节,全国电网统调负荷均已迅速攀升,全国已有11个省市出现电力紧缺,个别地区缺电20%以上。如果资源税扩展至煤炭领域,对于已经承担着亏损压力的电力企业来说,将是沉重的负担。“现在电煤价格和电价并不挂钩,如果煤炭资源税进行改革,电力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而终端电价又不能随之上涨,电力企业压力巨大”。贾康如是说。

目前中国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主要根据国内各类原油所挂靠的国际市场相关品种的原油价格确定。因此中国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但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70%。如果煤炭价格上涨,通胀压力很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在贾康看来,当前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资源的税价联动改革就变得十分必要且紧迫。贾康告诉记者:“虽然我国目前很多产品的价格都已实现比较充分的市场化,但在资源产品方面却并非如此,尤其是我国作为主要能源的电力。目前,我国煤价的市场化程度应该说已经很高,这些年的煤价已上升了几倍,但电价的调整幅度却比较小”。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到资源税覆盖面扩大的合适时机,我认为如果近期物价能够趋于平稳,就不应错过这一宝贵的时间窗口”,贾康认为,煤炭领域推广资源税改革可能会复制石油和天然气模式,首先在一个地区试点,之后慢慢推广。

对于资源价格上升影响民生的问题,贾康此前曾在《关于资源税价联动改革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中指出,关键在于政府的掌握:“在居民消费环节,在电价和消费品价格上升的情况下,政府要做的主要事情,是要相应合理地提高低保收入标准,而且我国目前的公共财政已有这个能力。现在我国城镇已基本做到了低收入阶层‘应保尽保’,农村也在迅速推行低保制度”。

因此,随着资源税的税价配套改革联动引起的价格上涨,要合理、及时地掌握好将低保标准上提的时机。只要把低保标准合理提升,使低收入阶层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整个社会就不会因税价联动改革而出现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