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文简称2011年本目录)已经正式施行,作为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修订后的新版目录中各项重点条目广受关注。
在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贺燕丽看来,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体现了时代和技术革新的要求,其中各项具体条目也为我国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服务业正面临大发展的局面,对此,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夏农表示,2011年本也特别进行了修订,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服务业新型业态、新兴产品和新兴产业进行鼓励引导。
为此,《中国投资》杂志特别专访贺燕丽、夏农,权威解读2011年本目录中涉及服务业、装备制造业、轻工业、纺织产业及石化产业等5大产业的重点条目。
贺燕丽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更新频率,保持该目录的动态更新,更好地为各地政府引导投资方向、制定和实施金融财税政策提供依据。但调整过后不一定会以新的年份命名为“某年版”,而会在2011年本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更新。
反映结构调整
和产业升级方向
新版产业目录坚持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保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同步并举
《中国投资》:请您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意义何在?
贺燕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发布实施5年来,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制造业竞争能力明显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取得显著成效,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服务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扩大,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范围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国都在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世界范围内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相当部分条目已难以体现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的要求;二是随着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目录(2005年本)》鼓励发展的一些技术已经成熟、普及,没有必要再列入鼓励类;三是一些条目表述宽泛,界限不清,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调整,细化;四是鼓励类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的部分品种已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对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进行鼓励;五是随着生产能力的增长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六是现行《目录》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二是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三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四是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二是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三是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四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为此,根据国发[2009]38号文件和相关产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分别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五是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细化服务业鼓励类条目
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要求相适应
《中国投资》: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时期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重要抓手,2011年本目录对此有何体现?
夏农:从现实看,上一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服务业部分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少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服务业新型业态、新兴产品和新兴产业的鼓励引导。
《目录(2005年本)》中,服务业基本都归在鼓励类中的“其他服务业”类,共33条。此次修订,重新划分了类别,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要求是相适应的。
因此,迫切需要尽快修订上一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服务业部分的有关内容,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指导。
此次修订的目录更注重支持服务业发展。在上一版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共有33条,此次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增加到118条,并且设立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等门类。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所说的服务业并不是统计上全口径的服务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分类,仅包括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服务行业。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相比,新的目录中服务业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只有“其他服务业”一类。为加强服务业发展的分类指导,新的目录中,将原“其他服务业”的范围,细划分解为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9个类别,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
其次,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大幅增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有33条。新的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增加到118条,是原来数量的3.6倍。
最后,新的目录着重体现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新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是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中介组织等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借鉴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趋势特点,综合我国服务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要求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的。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总体上反映出了我国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鼓励新兴领域装备
鼓励类别中新增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门类,提出了鼓励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以更好地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中国投资》:2011年本目录对装备制造业提出哪些修订?
贺燕丽: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资金密集,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随着各领域科技迅速进步,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全球范围内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装备制造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为我国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对我国装备制造业多年来主要依靠要素投入、主要依靠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此,本次修订,我们对《目录(2005年本)》中机械相关的条目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修订后共有条目91条,与《目录(2005年本)》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瞄准薄弱领域,着力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等基础制造能力。
二是突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提高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和关键部件配套能力。本次修订中,将绝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发展重点放在成套装备中的关键设备以及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件、部件、系统和总成方面,进一步突出发展重点,以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关键设备和关键部件依靠进口的问题。
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加快发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新兴产业所需装备。鼓励类别条目中,修改和新增了汽车、石化等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所需的关键装备。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修改和新增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所需装备。
四是更加关注“三农”,扶持发展先进适用农用装备。按照先进、适用、经济、安全等原则,在《目录(2005年本)》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农用装备的条目进行了整合、细化,并大规模新增了农用装备技术和产品。
五是适应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新兴领域装备。本次目录修订,在鼓励类别中新增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门类,提出了鼓励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系统、部件和总成以及运行控制技术等,共9个条目,以更好地引导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六是防范产能过剩,坚决抑制部分行业重复建设。本次修订,对《目录(2005年本)》限制类别条目机械门类原有34个条目中的14条进行了修改,扩大了限制的产品范围,提高了技术标准;新增了25个条目,绝大部分是产能过剩行业和产品。
七是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本次修订,对淘汰类别条目机械门类原有的84个条目(包括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中的3条进行了修改,提高了淘汰范围和标准,加大淘汰力度;新增条目23条,主要为不能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删除了6个条目,均为目前已经没有生产的产品。
注重限制引导轻工业产能过剩
浓缩苹果汁生产线、大豆压榨等植物油加工项目、牙膏生产线、酒精生产线等10个条目,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列入限制类
《中国投资》:轻工业门类繁多,情况错综复杂,2011本目录对轻工业进行了哪些调整和修订?
贺燕丽:可以说,“十一五”期间轻工业生产快速发展,产业链更加完整。2009年轻工业增加值3万亿元,占全国的22.3%,比“十五”末期增长126.7%,“十一五”期间年平均增长22.7%。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迫切需要修订,调整。
此次修订后轻工业相关条目增加较多。《目录(2005年本)》共有条目67条,其中鼓励类16条,限制类32条,淘汰类19条。本次修订中,《目录(2011年本)》修订后共106条,其中鼓励类38条,限制类35条,淘汰类33条。
在条目内容覆盖的范围上,修订后的《目录》所包含的行业范围力求更加系统完整,增加了粮食加工业、食用植物油工业、肉类加工业等内容,并对部分内容类同条目进行合并。
修订后的《目录》主要有以下6个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所列鼓励类都是轻工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鼓励类新增了高效节能光源、制革与毛皮清洁生产、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和浓缩型洗涤剂、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优质低温肉制品等24个符合行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条目内容,占全部38个鼓励类条目的63%。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等11个条目调整了鼓励内容或者采用更加准确的描述。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38个鼓励类条目中,有28个条目主要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的研发、设计与应用内容。如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新型电池及电池材料,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产业化等条目,都是国内市场急需开发的高新技术与产品。
三是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根据2009年国发38号文件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在限制类条目设置上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业的限制,从产品规格、参数和生产装置规模等方面对限制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标准。如浓缩苹果汁生产线、大豆压榨等植物油加工项目、牙膏生产线、酒精生产线等10个条目,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列入限制类。
四是特别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相应条目中,大量增加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相关内容,涉及鼓励类38个条目中的27个。在限制类中,增加了16个条目,有13个是限制规模效益差、技术装备落后、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重、不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产能建设内容。
提升传统纺织行业自主创新
中国纺织工业应在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中国投资》: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纺织工业竞争优势已经较为明显,您认为2011年本目录对下一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点有哪些体现?
贺燕丽: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正在逐步加剧,已影响着我国纺织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国纺织工业如果不能在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积累下来的产业竞争优势将可能逐步丧失。
为此,《目录(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已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
《目录(2011年本)》条目修订和调整的重点立足于着重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纺织产业技术水平,实现新型装备自主化,促进纺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加快淘汰和改造落后产能,有效推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目录》所列鼓励类都是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本次修订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条目,使鼓励类条目更全面地涵盖行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与范围。鼓励内容的变化,将有效引导我国聚酯产业向高档次的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方向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鼓励自主创新。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可填补国内空白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能抢占世界纺织科技制高点的关键成果和技术,通过列入鼓励类目录,加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多个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产业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构建才刚刚起步。因此,在本次的目录修订中,将高新技术纤维国内空白品种的产业化、已有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质量性能提升、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化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列为重点鼓励方向。希望通过鼓励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配套开发,加速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纤维产业的发展。
三是更加重视落实节能减排和发展纺织循环产业。本次《目录》修订中,纺织鼓励类条目新增了2条关于鼓励纺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的条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低碳、绿色纺织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纺织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发展纺织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是更加注重《目录》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方面的限制作用,通过《目录》引导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一方面在鼓励类条目中明确列出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的鼓励。同时,通过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内容,加大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迫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并且,《目录(2005年本)》中纺织限制类条目只有1条,本次修订时将其转入了淘汰类,另外新增了限制类条目17条、淘汰类条目14条,新增条目都是需要加速淘汰的纺织行业高耗能、高耗水的工艺和设备。
鼓励高端石化产品
新版目录尽可能减少了模糊性表述,如大型、优质、先进等,而以量化指标进行说明。因此,新版目录表述更加准确和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中国投资》:针对石化产业目前的发展现状,2011年本目录对下一步产业发展进行了怎样的鼓励和限制?
贺燕丽:石化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人民生活、国防科技等领域,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录(2005年本)》发布实施5年来,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发展环境的变化,产业存在的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布局比较分散,大型化、一体化、集约化发展程度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步伐较慢;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强、产业发展风险逐渐加大等问题日趋凸现。
对照2005年本目录,由于对条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和归纳,虽然条目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单个条目中包含的内容更加丰富,所以新版目录覆盖面更广;不仅涵盖了炼油、烯烃、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化肥、农药、基础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等传统行业,也涵盖了新型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新兴领域。
相对于2005年本目录,新版目录更加鼓励发展国内市场紧缺的高端石化产品,如高性能氟硅材料、工程塑料等;更加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效果好的石化产品和技术,如环境友好型农药、染料、涂料等。更加严格限制产能已经过剩或潜在过剩的石化产品,如烧碱、纯碱等;更加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非环境友好型石化产品,如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氯醇法环氧丙烷等。坚决淘汰严重浪费资源能源、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石化工艺和产品,如土法炼油、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部分高毒农药、落后染料和涂料等。
新版目录尽可能减少了模糊性表述,如大型、优质、先进等,而以量化指标进行说明。因此,新版目录表述更加准确和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