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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36条周年回顾与展望(2011年6月号)

2011-10-20 13:24:50 文/ 罗国三

编者按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为新36条)正式发布。1年来,民间投资稳定增长。今年1-3月,民间投资增长加快,比去年同比增长了31.5%,比同期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了6.5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54.4%上升到57.3%。然而部分政策的落实和细则制定情况进展缓慢,尤其在金融、铁路、能源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5月19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民间投资36条1周年回顾与展望”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对新36条落实情况、国家发改委1年来所做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到今年5月7日,“民间投资36条”已经印发实施1周年了,1年前,国务院印发的“民间投资36条”,被称为新36条。所谓新36条是相对于2005年“非公经济36条”而言,但实际上这是国务院专门出台的第一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综合性文件。新36条主要针对民间投资,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政策措施。

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虽然是国务院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背景下部署的工作,把它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它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当时国务院的定位非常清楚,这不仅仅是一个应急措施,更是一个长久政策。

“民间投资36条”印发以后,国务院非常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我们深知,贯彻落实是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最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和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是好的政策要得到更好的落实。

事实上,关于贯彻落实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一个分解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把36条的政策措施分解为4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应该说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行动也是比较迅速的。初步统计,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11个省份正式发布了实施细则,其他省份有的是抓紧制定,有的是在程序中,很快也会颁布实施,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开展,将会陆陆续续出台一些具体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承担了统筹协调的重要职责,同时承担了9项具体工作事项的牵头任务。这一年来,发改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有关方面积极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抓紧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第一,积极统筹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一是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就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去年年底,我们已把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二是做好动态情况的上报、交流与宣传。

第二,抓紧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改委牵头负责的9项工作中已经完成或者即将完成7项,部分完成或者正在完成的有2项:

一是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的问题率先取得了突破。在2010年11月,国办转发了发改委、卫生部牵头起草的关于《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部门出台的第一份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了明确成效。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向国务院报告了清理情况。截至今年4月,已经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项,取消和停止社团三大类收费20项,各地也相继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初步统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上。

三是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这项工作即将完成。目前,中国铁路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制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进展,近期将报请国务院审议。

四是信息发布和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发改委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设置民间投资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栏目。

五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相关意见已经第二次征求科技部意见,很快将会与科技部联合发布。

六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基本起草完成,即将印发实施。

七是在日常工作当中安排政府投资的时候,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这也是新36条明确提出来的一项政策措施。我们已经在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审查的政府投资条例里面补充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当中按照明确规则、统一标准、一视同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同等对待。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400亿元,共安排了9721个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70%以上是民营企业的项目。另外,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每年划出30亿,两年共安排项目5776个。

八是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制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目前,已经出台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将省级核准权限提高10倍。

九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根据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在国务院部门层面上进行沟通协调,也将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除了这9项具体工作以外,发改委还承担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路、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有关工作,配合银监会做好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有关工作,积极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在积极配合国办做好督察工作,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针对贯彻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春节以后,开展了督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对重点部门开展督察工作。

第三,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民间投资36条的贯彻落实工作总体推进顺利,但是并不均衡,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领域进展相对缓慢。针对这个情况,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民间投资36条的重点任务就是要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存在的障碍,这是最初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基本定调,我们在工作当中也感觉到这项工作任务可以说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总体来看,工作进展不平衡,主要是反映在地方进展较快、东部沿海地区较快、有的部门较快,而有的部门则进展较慢,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铁路、能源和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进展,与国务院的要求相比相对缓慢,这也是国办对民间投资36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部门自查和下一步督查的重要原因。

在我们跟国办督查室讨论工作进展情况的时候,有一个共识,落实民间投资36条,特别是在打破垄断方面,关键还是在中央部门,当然地方政府也具有贯彻落实的责任。

贯彻落实好“民间投资36条”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完成好发改委所承担的牵头工作任务,切实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抓出成效。(作者: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