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疫情加快了港口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港口生产力的变革。在新基建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港口应关注内部结构调整与挖潜
●新冠疫情对港口运输的影响
●新冠疫情带给港口的思考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简称新冠疫情)始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冠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于3月11日表示,新冠疫情的爆发已经构成一次全球性“大流行”。虽然目前我国国内疫情已得到较好控制,但随着我国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经济活动的复苏,国内疫情仍有反弹的压力,同时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尚未彻底结束。
根据有关分析,总体判断新冠疫情主要是对交通运输业中的旅客运输影响巨大(特别是疫情高风险持续期间),港口及海运主要承担货物运输,海运旅客规模较小,特别是远洋旅客运输几乎为零。
新冠疫情对港口运输的影响
新冠疫情期间,我国全国主要港口及沿海主要港口分别完成的吞吐量及外贸吞吐量如表1、图1、图2、图3。
从表1、图1、图2和图3可知,新冠疫情期间,我国主要港口货物总吞吐量2019年11月、12月基本保持在12亿吨左右,2020年1月小幅降低至10.7亿吨,2020年2月下降至8亿吨以下,且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3个月间吞吐量下降了约4亿吨,跌幅达到30%,但考虑2020年春节为1月底至2月初(根据以往数据统计跟踪,港口吞吐量在春节期间均会比其他月份有所降低),且叠加上新冠疫情期间我国采取的一些管控措施,出现波动是必然,随着2月春节的结束和陆续复工复产,3月份吞吐量回升至近1月份水平,4月份港口总吞吐量总体与3月份相当,并较3月份有小幅度增长,已接近疫情前2019年11月水平;新冠疫情期间,我国主要港口月均外贸货物吞吐量均保持在3.4亿吨左右,整体表现较稳定,同样是受春节及新冠疫情叠加的影响,2020年2月的外贸货物吞吐量还是有小幅降低;从总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增长率指标看,2020年1月、2月,两指标均程一定幅度的下降态势,但均在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3月有所回升。
结合上述港口吞吐量数据分析及相关研究成果,总体分析,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间,港口运输虽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但并没有因疫情出现较大、持续的波动或是低迷。且对比去年同期货物吞吐量情况,2020年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1-4月份较去年同期减少约0.72亿吨,沿海主要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较去年同期增加约0.15亿吨。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国内的新冠疫情对我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整体影响不大,短期内较客运影响要小。
新冠疫情带给港口的思考
自2000年以来,全球(包括我国)爆发了如2003年的非典型性肺炎,2005年的H5N1禽流感,2008年的H1N1甲型禽流感,2019年的新冠等多次较大规模的传染病疫情,由于疫情主要直接影响人员的流动,对旅客运输冲击较大,疫情对港口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运营管理资源等供给方面本身的影响较小,且原油、矿石等港口大宗货物物资的运输多为长期合约或合同(受疫情影响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加之目前国家稳外贸外资的宏观政策,港口总体运行并不像公路等客运波动大,若疫情较短时间能被有效的控制和全面结束,则新冠疫情对港口货物运输的影响程度有限。但随着我国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经济活动的复苏,以及国外疫情尚未有效控制的外部环境,带来的国内疫情反弹和国外疫情输入的双重压力也将逐步增大,如新冠疫情短时期内无法结束,则其对港口货物运输的影响会逐步体现。因此为应对目前全球范围内持续的和后续可能反弹的疫情,港口仍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港口运营抗风险能力。虽然经历了SARS等突发事件后,我国港口运输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防范意识等都有了较大提升,尽管我国新冠疫情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此次新冠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且面对国内疫情有所反弹的内部环境、国外疫情尚未有效控制的外部环境,港口作为内外贸易运输的重要节点,港口企业应做好应对后续疫情反弹的预防和应急预案,并应进一步提升港口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完善应对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协调机制。
二是进一步做好运力能力储备。港口企业除加大重点物资、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力度外,应进一步筹划好港口生产调度和运力安排,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力度,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集疏运效率,做好充足的运力储备,应对被疫情冻结压抑的运输需求短暂井喷爆发带来的港口生产小高潮。
三是提前布局未来发展,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好运输方案调整。此次新冠疫情不同于SARS,其是全球范围内的持续性的疫情,当前我国经济已融入全球化之中,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已融入全球各环节,尽管疫情期间的4-5个月我国港口运输总体较平稳,但4月单月吞吐量数据已初步现象同比减少的现象,且面对世界经济的疲软,能源市场的大起大落和产品市场的萧条,经济发展的衰退和贸易活动的不景气必然影响港口的运输,加之贸易合约与货物运输之间存在时滞,随着疫情前运输中长期合约、合同的逐步被消化,港口应提前从长计议,计划安排做好应对措施,积极布局未来发展。
四是适度提高港口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目前港口码头的岸边装卸作业、集卡的水平运输作业等仍然是人员较密集工种,由于疫情期间为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和疫情传染风险,国家会采取必要的控制和限制措施,这必将给港口生产带来如集卡司机较难按时按需到岗到位等问题,影响港口正常生产作业,建议未来港口建设可适度提高港口机械化、自动化的水平,并可根据自身条件,适当配置直装、直取作业的泊位或是作业区,在提高港口作业效率的同时,减少现场一线作业人员数量,减少作业人员聚集度。
五是积极化“危”为“机”,转变发展理念和方式。疫情尽管给港口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但更重要的是疫情加快了港口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港口生产力的变革。港口粗放式的基建和能力扩张时期已基本结束,在新基建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港口应更关注内部结构调整与挖潜,在后疫情时代,随着我国5G网络开发与建设的快速发展,港口企业应继续大力推进和推广线上办公和网络办公,积极鼓励5G等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在码头的应用,未来港口建设可适度提高港口智能化、信息化的水平,加快办公无纸化,鼓励企业研究运用数字经济降低贸易成本,港口可就此开展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工作。
编辑 | 张梅
设计 | 孙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