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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内贸外运航线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文|胡凯运  甄选  孔维锋  廖玮烜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导读

“内贸外运航线依旧面临‘通而不畅’的问题,通道设施短板和制度性障碍限制了航线成本和效率优势。建议要持续发力,从国家层面深化中俄机制合作,加快完善跨境通道设施,加强物流组织和市场对接,争取进一步拓展内贸外运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内贸外运航线的战略价值

内贸外运发展的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建议

 

 

2023年5月,国家海关总署批准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海参崴港)作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为我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合作注入新活力。内贸外运业务自2007年首次开通以来已探索和实践近16年,能够有效降低东北地区货物南运物流成本,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促进中俄双边合作,具有较高的战略价值。但是同时,也应看到内贸外运航线依旧面临“通而不畅”的问题,通道设施短板和制度性障碍限制了航线成本和效率优势,尤其近年来受地缘局势深刻变化影响,内贸外运业务产生较大波动,部分航线暂时停滞。因此,建议要持续发力,从国家层面深化中俄机制合作,加快完善跨境通道设施,加强物流组织和市场对接,争取进一步拓展内贸外运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内贸外运航线的战略价值 

(一)拓展东北地区大宗货物南运战略新通道。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粮食、原材料等资源性产品的生产储备基地,但黑龙江、吉林两省缺少出海口,陆路运输能力不足,大宗货物南运主要由辽宁大连、丹东等港口中转,出海通道单一且运输时间长、距离远。内贸外运航线在一定程度改善了东北地区运输组织的成本和效率,例如吉林珲春陆运至辽宁港口超过1000公里,而到海参崴港仅约200公里,到扎鲁比诺港更只有60余公里;黑龙江绥芬河运往江苏太仓港的货物,相比传统运输方式,单个集装箱运费可降低约2000元。内贸外运航线成为东北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连接的新通道,对现有内贸海运线路形成了重要战略补充,为大宗货物南运运力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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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东北地区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
近年来,东北地区面临经济内生动力不足、人口结构性流失、资源城市转型困难等问题,而缺少出海物流通道显著成为其拓展对外贸易、对接国内市场,形成南北互动格局的重要阻碍。新时期东北全面全方位振兴需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内贸外运航线发展将推动完善东北区域物流格局,强化东北与东南沿海的“南北对接”,打通参与国内经济循环的堵点。同时也助力东北地区更深层次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对俄乃至东北亚地区的对外贸易合作,通过内贸需求拉动外贸增长,不断提升东北在我国双循环新格局中的地位及势能。

(三)深化东北地区对俄远东地区战略合作。近年在新的地缘政治形势背景下,俄深入实施远东开发战略,通过设立“跨越式发展区”和“自由港”等措施,持续提升远东地区开放程度。俄乌冲突爆发后,美西方大规模经济制裁使俄远东战略步伐进一步加速,其油气、渔业、林业、粮食等出口东移趋势明显。2022年,中俄贸易额达1902.7亿美元,同比增长29.3%;2023年1月~4月,中俄贸易额达731.48亿美元,同比增长41.3%,预计到年末将超过2000亿美元。两国贸易的快速增长将带动东北加强资源性产品的战略储备,内贸外运航线的物流运输需求也会随之扩大。内贸外运有力促进东北振兴与远东开发的战略联动,对巩固中俄“东北—远东”地区合作,不断拓展我在远东开发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内贸外运发展的基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一)内贸外运业务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借港出海”货物运输初具成效。目前,黑龙江、吉林两省货物商品可经由俄海参崴港、东方港、扎鲁比诺港、斯拉夫扬卡港等俄远东地区港口中转,从上海、宁波、青岛、福州、厦门、太仓等东南沿海港口入境(具体见表1)。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运输路线、货物范围和运输方式稳步拓展,各航线运行逐步成熟。例如,“珲春—扎鲁比诺—青岛”航线自2020年开通以来,“北粮南运”业务稳定开展;“宁波—符拉迪沃斯托克—珲春”航线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完成11次试运行,累计运输货物3691标准箱,实现货值约9.78亿元。

(二)东北地区对俄跨境陆海通道格局基本形成,内贸外运航线基础更加坚实。近年来,中俄“滨海1号”“滨海2号”国际交通运输走廊建设逐步推进,在两国高层的重视和推动下,走廊沿线公路、铁路、港口、口岸等基础设施改扩建升级项目有序实施,货物过境程序有所简化,中俄跨境通道运输能力和作业能力得到一定提升。随着中俄跨境战略通道更加完善,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健全,为内贸外运航线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目前线路已基本覆盖黑龙江、吉林两省对俄主要边境口岸及俄远东地区主要港口。

(三)内贸外运跨境陆海通道仍面临“通而不畅”的问题,航线运输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方面,跨境通道设施仍需完善,尤其俄方港口和口岸设施功能不全、过货能力有限、设备老化严重,与腹地连接的公路、铁路条件较差,而我国东北地区公铁路网密度不足、与国家路网融合度偏低、运营相对僵化。另一方面,中俄制度性合作有待加强,俄方贸易保护政策较为严格,目前仍对许多入境商品存在限制条件,海关关税等各类费用较高。俄方边境管控和海关程序繁琐,对人员和车辆有入境许可限制,且两国铁路轨距及货运车辆等技术标准不统一,极大影响了通关便利程度。内贸外运航线存在的相关问题削弱了自身运输效率和成本优势,很大程度制约了航线运输的规模化发展。

 

建议 

(一)国家层面深化中俄制度性合作, 提升贸易和通关便利化程度。一是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框架下,充分发挥运输合作分委会、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等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将内贸外运合作及跨境通道建设纳入重要议题,争取达成更多实质性支持。二是积极同俄方协商突破双边贸易壁垒,减少俄方贸易保护性措施,争取扩大双边进出口商品类别,降低关税税费及相关物流成本费用,减少人员车辆进境许可限制等。三是继续加强中俄通关便利化合作,加快消除双方在通关、质检、公铁运输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简化货运运输审批检查程序,推动双方在铁路、公路、装备等运营技术标准协调,探索跨境铁路采用标准轨距或既有宽轨加装标准套轨。

(二)加强跨境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航线运行资金保障。一是依托“滨海1号”“滨海2号”国际交通走廊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跨境陆海通道特别是俄方公路、铁路、口岸、港口及配套物流设施,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内贸外运航线的运输能力和效率。二是与俄方有关部门协商,探索在海参崴港、扎鲁比诺港等重点港口由中方投资开发建设港区的方式和路径,完善港口设施功能。三是争取内贸外运相关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积极申报国家“一带一路”资金、丝路基金、中俄产业合作基金等,争取相关专项资金及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优化内贸外运航线物流组织,强化对接市场需求。一是围绕哈尔滨、长春等中心城市,以及绥芬河、珲春等重点边境城市,加快交通运输枢纽及枢纽节点布局,完善枢纽功能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升物流组织和服务能力。二是依托东北地区以及俄远东地区在农业、林业、渔业、能源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对接东南沿海省份市场需求,扩大内贸外运航线运输规模,并积极拓展航线回运商品。三是加强黑龙江、吉林两省之间的合作对接,促进双方有序分工、错位发展,合理规划航运线路,差异化对接市场,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