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储备不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安排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15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为有效解决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储备不足问题,自2012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1亿元,作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西部地区谋划关系西部大开发全局、对西部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储备了重庆-长沙城际铁路、成都-格尔木铁路、包头-西安-海口西部高铁通道、涪陵-黔江高速公路、川渝跨流域调水等一批有影响、能接续的重点项目,为推动西部地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原则是什么?将会产生哪些效果?为此,本刊专访了西部开发司司长田锦尘,全面解答相关政策。
《中国投资》:从2012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基于什么考虑出台这一政策?
田锦尘: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每年在西部地区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大型水利枢纽等重大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饮水安全、送电到乡、油路到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对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鼓舞昂扬广大西部地区干部群众士气、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西部大开发的实际情况看,每年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面临很大难度,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前期工作尤其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十分薄弱,不仅影响了中央投资的顺利下达,也严重影响了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推进。
为有效解决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储备不足问题,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任务时明确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委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认真研究资金使用方向,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从2012年起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西部地区谋划关系西部大开发全局、对西部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安排了资金4亿元。
《中国投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民生改善等3大领域,为什么重点支持这3大领域?
田锦尘:西部地区是我国区域发展的“短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民生改善,始终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
基础设施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保障。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同东部、中部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然是制约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西部地区交通、水利两块“短板”问题。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继续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要求加强前期工作,每年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西部大开发的基本前提。西部地区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西部大开发以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但生态环境脆弱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到西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威胁到全国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强调,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搞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不仅是西部地区本身的需要,更是全国的需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结合点。西部地区是我国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最大、最集中的区域。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新时期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要求要把中央的支持重点用于改善西部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集中力量办一批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因此,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将谋划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改善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
《中国投资》:在资金使用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根据什么原则进行安排的?
田锦尘: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考虑到资金规模不大且是补助性质,决定原则上不管具体项目,把重点放在确定原则、管住投向和加强监管上。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真正发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我委研究起草并印发了《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使用范围、安排程序、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等6章内容,重点阐明了办法制定的目的、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及前期工作的内涵、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原则,明确了补助资金安排范围、安排程序、使用管理要求和监督检查事项等。根据管理办法,补助资金安排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根据西部大开发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确定投资计划,并统一下达到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补助资金申请,经审核后安排补助资金。
《中国投资》:在这几年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对西部地区的发展起到了哪些效果?
田锦尘:各地发展改革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及时分解下达计划,积极推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形成了一批有影响、能接续的重点项目储备。各省通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谋划了重庆-长沙城际铁路、成都-格尔木铁路、包头-西安-海口西部高铁通道、涪陵-黔江高速公路、川渝跨流域调水工程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有效地改善了西部地区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储备不足的局面,为推动西部地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挥了“四两拨千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中央对西部地区的特殊关心和支持。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有力地调动了各地方的积极性,带动了地方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有的省(区、市)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有的安排了配套资金,有的组建了专家评选小组,有的建立了重点项目储备库,加快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