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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阶段特征明显应用或可推进(2012年九月号)

2013-10-14 15:47:33 文/ 侯宇

随着信息技术应用深度与广度的显著提升,物联网的内涵不断扩展,已能够实现物与物之间的感知识别,并进行网络化控制和智能处理,正在逐步促进新兴业态与服务模式的形成。

加强物联网技术研发、产品产业化、应用示范,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与现代服务业信息化进程,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具有较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物联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范围规模商用模式尚待探索

目前,全球范围内物联网尚处于概念初成的起步阶段,传感器网络等核心技术尚不具备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条件,技术架构与接口规范多未实现标准化,市场化商用模式尚待进一步探索。因此,物联网应用难以实现低成本应用普及与规模扩张,国际上也鲜有成功的应用案例,预计短时间内大范围启动市场的可能性不大。

(二)各地对物联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识不清,存在盲目与重复建设

我国各地区为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利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纷纷加快推进“无线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感知城市”的建设。但由于考虑自身应用需求基础和产业现实条件不足,加之对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业态的发展规律、阶段定位认识不够清晰,导致出现盲目投资、炒作概念、重复建设等不合理现象的频繁出现。

(三)核心技术相对薄弱,产业能力相对落后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展物联网的时间差距虽然不大,但大部分领域的技术差距不容乐观,高端产品的产业化能力仍显不足,客观评价依然还处于产业链低端。在高端感知层面上,传感器、RFID、仪器仪表、控制软件、嵌入式软件等80%以上依赖进口;核心芯片、海量数据处理、云计算基础架构、中间件等缺乏核心技术;拥有全系统集成能力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骨干企业及大型服务商较为匮乏。

(四)信息安全面临长期挑战

一方面,以IBM为代表的跨国公司为谋取高额利润,均将物联网、云计算作为在华发展的重点,正在积极寻求与地方政府的全方位合作,大力宣传并推销其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极易形成事实上的垄断,若任其发展,将对国家信息安全与产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另一方面,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受制于人,尚未建立自主的标识编码及解析体系,缺乏风险防范措施与安全意识,也将使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命脉的设施及信息资源面临潜在的攻击隐患。

二、健康有序引导物联网产业发展

(一)正确认识产业发展的阶段性与长期性

利用物联网建设新型城市是我国城镇化与现代化发展的有益探索,但物联网的战略作用不仅在于快速催生新兴产业,更重要的是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从而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逐步变革。因此,要正确认识自身应用基础和产业条件,正确认识其长远作用,不宜过高估计短期利益和直接经济效益,过早强调将产业做大。

(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循序渐进开展试点示范

客观评价现有承载能力,优先从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在公共安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工业控制等领域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务实培育应用需求,促进资源共享与产业协同,杜绝借机圈钱圈地、大肆搞形象工程等现象,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完善标准体系,突破关键技术

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国际及重点行业共性标准体系建设,优先考虑物品编码标识体系、物联网架构标准、关键网关。

加强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与培育国内产业发展的结合,积极扶持国内设备制造商和信息服务企业,构筑完整产业链,力求在感知识别和信息处理环节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网络通信环节实现国际领先,在应用环节培育新的增长点。

(四)保障信息安全,力求自主可控

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风险,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评估网络安全、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保护等面临的威胁。重要物联网应用系统解决方案、核心设备、运营服务要立足国内,针对影响国家安全的标识、频率等关键基础资源,要加快制定系统性保障政策,自主可控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培育创新机制,提供政策及资金保障

针对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新变化,应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业务流程的再造,促进信息公开,推动行业与部门间信息壁垒的打破。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完善的政策法规软环境,合理配置资源,适时设立产业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