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温州民间金融在过去近30年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到温州民间金融在政府规制与民间反规制的“较量”中几经沉浮,民间金融的正规化之路走得十分艰难。这其中,既有监管部门出于金融安全的考虑,对民间金融采取过分管制的政策有关,也与民间金融自身具有的缺陷有关。可以说,在回顾民间金融兴起的沉与浮、民间金融产生的利与弊、民间金融监管的得与失等方面,温州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通过对温州民间金融样本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好的启示。
《中国投资》:您曾深入调研温州民间金融,从温州金融发展史来看,曾经出现过哪些标志性的事件?从中可以折射出哪些风险隐患?
林勇明:由于民营钱庄的兴办受到各种限制,1980年代中期开始,一种被称为“抬会”或“排会”的信贷交易活动开始在温州各乡村悄然兴起,成为当地私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金动力。但在1986年,抬会发展成为一种疯狂的资金游戏,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温州普通百姓也都参与其中,终于酿成了一场“金融灾难”。 在金融灾难顶峰的时候,苍南几十个讨债人拿着炸药包赶到一位会主家,逼迫他交出钱来,否则同归于尽;曾有上百所小学被迫停课,原因是学生常常在路上被讨债的当做人质抓走;在短短3个月里,温州全市有63人自杀,200多人潜逃,近1000人被非法关押,很多人倾家荡产。
从中可以看出,民间金融监管的重点应当是防范从事高风险资金游戏的民间金融机构将公众一同卷入。
另外还有一个事件。1986年之后,温州出现了大批民营股份制金融机构,包括51家城市信用社、34家农村金融服务社和188家左右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等。但这些机构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实质上属于私人所有,股权集中而规模微小,经营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一个人,内部缺少层级审批和相互制衡的内控约束,从而导致信贷管理不严、关联贷款较多等问题。 1995年末这些机构在全市存贷款市场的份额达20%。但也是这年12月,发生了泰顺金鑫城市信用社挤兑事件,这甚至成为新中国第一起银行机构倒闭事件。于是,金融监管当局在这之后数年间对“两社一会”采取了较严厉的市场退出政策。自此以后,温州民间金融的正规化之路陷入了长达10年的停滞期。由此可以看出,民间金融身份正规化的同时还需要其自身治理结构的正规化。
《中国投资》:近年来,温州经济与金融发展出现了哪些新的特征?存在哪些问题?
林勇明:温州模式也有过于依赖民间金融的尴尬一面。2003年前后,温州经济开始出现放缓迹象,各项经济指标均在浙江名列倒数,这一状况延续至今。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一份报告,对此作出了解释:温州模式的式微,与近年来温州民间金融活力的降低有着很重要关系。自2003年开始,大量温州民间资本开始涌入全国的房地产、矿产、股票、黄金市场,分流了流入本地民间金融市场的资金。处于产业升级困境中的温州中小企业不得不依赖最高达4-5分的民间高利贷。据温州市人民银行估计,“十五”期间温州的投资性资金外流至少1000亿元。 正规金融体系发展不足、服务缺位、本地民间资本大量外流,导致了温州产业升级受阻,经济增长潜力受到一定的影响。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温州近年来地价上涨过快,对温州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形成制约。温州现在工业用地价格很高,2002年左右约15万元/亩,现在已超过100万元/亩,新建项目光拿地就要几亿元,高涨的用地价格让企业扩大生产时非常谨慎。地价上涨过快可能会使温州流失制造业的投资机会。此外,由于地价推高房价,高房价或成为民企引进高端人才的一个障碍而影响未来高科技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温州模式之“藏富于民”,一方面令温州房价直逼北京、上海等城市,同时也影响了地方政府用于改善基础设施的财力。温州在原有优势产业的保持和新兴优势产业的培育与接续方面,都面临着新挑战。
此外,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制约着温州经济的产业升级。或许民间金融在温州的农业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服务传统型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有优势。但在新形势下,当民间金融服务的对象——民营企业在规模、产业结构、治理模式面临升级时,民间金融也需要升级,以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需要。
温州区域经济发展至今,产业结构成为关键的制约瓶颈。相对于苏州支柱产业中40%的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而言,温州支柱产业还停留在鞋革、服装、工业电器、塑料制品、印刷等传统产业上,工业产值中高新产品产值占比仅5%;企业单体规模普遍较小,中小企业占99%;而且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约占78%。
这种产业格局显然与温州当地金融结构有关。首先,建立在地域、亲缘基础上的民间金融与传统的家族产业组织结构更相匹配,会制约温州民营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民间金融的分散性也影响资金借贷的规模,影响民营企业的投资行为:受资金因素的限制,温州民营企业在更多情况下,只能选择设备少、投资小、上马快、易扩散、投资回收期短的“短平快”投资项目。同时,民间金融在目前的体制条件下,也很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投资所需要的金融工具创新。
《中国投资》:温州经验给制度化解决民间金融问题带来哪些启示?
林勇明: 我个人认为,最大的启示是未来改革应吸取以前的前车之鉴。我们一直在呼吁民间金融的正规化,但正规化可能会有:好的正规化和不好的正规化。所谓好的正规化,就是制度设计能让民间金融正规化后,仍能尽量保留其原来的效率高、能填补大银行体系服务盲区的特点,同时又能让其外部性得到必要的监管,成为“民间现代金融”。所谓不好的正轨化,有两种可能,一是正规化后,逐步丧失了原来的“民间性”,沦为地方政府主导的准官方金融机构;二是身份正规化了,但并未伴随相应的治理结构、风险约束机制的正规化。因此,未来民间金融改革的难点与重点,是如何针对民间金融的特点发展民间金融的监管体系,让政府对民间金融主体及活动的监管,是既“得当”、又“得力”的;让民间资本能够在一定的规则体系内,享有足够的、必要的自由。
再有,我们可以从温州民间金融过去的发展经验看到,由于监管规则和监管能力不到位,一旦个别民间金融机构出问题,整个民间金融的正规化就会受阻。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改革的大方向一旦明确,就应该坚定不移。规则的完善与政府监管能力的发展、都是需要时间的,改革不能急功近利。而只有规则与规则执行的长期化,才能营造出有利民营主体立足长期化发展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