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与手段创新投融资模式,解决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巨大融资需求
首先,城镇化投融资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常态的内涵和机遇。对于经济新常态,中央提出了9大特征,各方面专家也都给出很多解释。我理解,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做好城镇化投融资要把握经济新常态以下几点:一是我国经济经过30多年高速增长已进入了中高速增长期,即所说的换档期,这种速度仍然是中高速增长,不是低速增长;二是这种中高速增长并不代表中国经济不能再有以前的那种高速增长,而是中国经济发展不能再承受以前那种靠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了,日本二战后经济高速增长近50年,欧美发达国家是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高速增长才30年,时间并不长;三是未来10年20年乃至更长时间,这种新常态更主要是中国经济要在经济发展方式上进行转变,使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经济新常态,将会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使中国经济从过去主要依靠投资、资源过度消耗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技术、管理、创新驱动的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这是一种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是靠提高要素投入产出效率的经济增长,是经济增长的帕累托改进,从而使经济发展方式得以根本性改变,经济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四是这种转变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经受一定的阵痛。在这个过程中一批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靠高消耗和低劳动力成本支撑的企业要被淘汰掉,经过市场选择使那些技术创新高、管理能力好、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得以生存,同时一批新兴的符合或者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巨大市场潜力与前景的企业成长壮大起来。做好城镇化投融资必须要对这种新常态有充分认识,以便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
第二,要围绕我国新型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后期工业化带来的巨大市场机会,尽可能早地发现投融资机会,实现市场的价值发现。价值发现无论是对国家、企业还是个人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甚至是非常重要。在中国未来20年乃至更长时间,政府和企业都要把握好新型城镇化和深度中后工业化带来的产业转型升级孕育的巨大市场投融资机会。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里茨说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是21世纪影响全球的两件大事,是全球经济的两大引擎。我国13亿人口,现在全国城镇化率53.1%,各地参差不齐,可能还有一定水分。即使按照未来我国城镇化率65%考虑,中国将有几亿农民进城,同时原来大中小城镇本身也有改造升级的需要。现在中央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尤其是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来推动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会提供巨大的市场投融资机会,这里的市场不仅仅是进行棚户区改造建房,更多的是以棚户区改造带来的整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下市政管网、道路交通、环境、居民生产生活等一系列投融资需求建设,一些机构预测我国城镇化带来的仅基础设施投资就将达到40万亿甚至更多,这是巨大的市场投融资空间。
此外,我国工业化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工业化与城镇化高度相关,没有高度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发展就支撑不起来,最后城镇化也发展不起来,象拉美一些国家,如巴西等在城镇化后城市出现大量贫民窟和城中村,城市居民收入低且差距很大,就是因为其在城镇化过程中工业化没有真正发展起来,而欧美国家尤其是德国非常注重工业化发展,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了高度工业化,产生了大批具有现代先进技术水平的现代企业,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支撑。同时高度工业化能够帮助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工业化建立了一大批现代化的企业和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形成了一批中产阶级和较高收入者,有能力支持经济从中等收入国家进入中高收入国家,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尤其是对我国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转型经济体来说,要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下大力气推进高度工业化转型升级,这对我们来说将是一个相当长的比较艰难的过程。当前以信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产业技术革命,将会带来各国工业化升级,这里面有巨大的市场价值与投融资机会。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要深度推进工业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就要以第三次技术革命带来的新技术,加强加工装备制造等工业的发展,着眼于培育可能引领未来几十年全球新兴产业发展的一些产业,形成一批支撑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来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
第三,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与手段创新投融资模式,解决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巨大融资需求。政府可以将银行信贷、政府资源和资本市场等多种金融力量有效组合利用,需要利用多种金融市场和工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与服务,发挥协同效应。
一是要发挥银行信贷的融资主渠道作用。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中,银行信贷融资占比接近60%,对经济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在银行信贷系统中,中长期信贷机构通过大额、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培育孵化市场,逐步引导商业性和社会资金进入,构建区域性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锚”的机制,促进金融生态的稳定和多方共赢,有效发挥了市场孵化器和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作为中长期信贷资金的主力军,开发性金融可以利用期限长、利率低、额度大等特点与商业性金融协同配合,引导社会资本主动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搭建重要的中长期投融资平台,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
二是有效发挥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乘数效应。如何有效利用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政府资源发挥杠杆乘数效应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城镇化建设,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到全社会投资的1%,在充分用好预算内投资的同时,要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各类资金协同联动,形成乘数效应。要拓宽融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有效整合土地、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等各类政府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要创新融资模式,吸纳社会资金与政府合作构建市场化自主经营的投融资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政府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及引导基金和PPP模式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乘数效应,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进一步激发金融市场活力,以市场化融资方式支持城镇化建设。
三是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我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12.3万亿元,同比增长41.1%,与银行信贷资金、政府财政资金形成有益补充。现在中央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金融领域也应该加大探索试点,现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发行条件逐步放宽,未来需要进一步创新债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新三板”等产品品种,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微贷款、众筹平台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加快发展民间小贷公司、担保等小微金融服务组织,共同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第四,要加强系统性融资规划编制,推动城镇化规划落地实施。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城镇化规划,地方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出台了不少区域发展规划和城市群发展规划,但多年来我国的规划体系一直注重在规划中提出大的发展思路,规划出台以后如何实施落地,特别是如何从金融角度支持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安排,使得规划的实施落地面临很大问题,也使规划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城镇化规划同样面临这一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对已经出台的城镇化规划运用现代金融原理和方法,从金融支持的角度提供一揽子系统性的金融安排和投融资方案设计,科学测算规划期内城镇化发展所需要的投融资需求,统筹考虑各类资金来源,合理匹配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各类融资安排,全面覆盖城镇化发展所释放的金融需求,推动建立高效的市场化融资体系,推动破解城镇化发展面临的融资瓶颈约束。
与传统的空间规划、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相比,系统性融资规划具有以下几方面不同的特性。首先,系统性融资规划确定城镇化规划中融资支持的领域方向、空间布局、发展重点及建设时序安排,形成对城镇化发展各领域项目的统筹谋划。其次,科学测算城镇化规划各领域发展的资金供求及缺口,根据测算出的投资需求和供给从总量和结构上提出资金平衡方案,系统谋划财政、信贷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资金来源,形成全社会资金的统筹考虑,在此基础上提出结构合理、总量匹配的融资解决方案,形成全社会投、贷、债、租、证等各类融资的协同,满足各领域个性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第三,注重对市场、信用、制度进行系统性策划设计,充分利用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担保机构、信用协会等各方资源,合理设计各方参与、共赢互利的制度安排,根据项目共性特征成批量地进行信用结构设计,提出信用结构设计内容和标准,前瞻性、系统性地构造各项融资条件,从源头上建立风险防控网络和机制,构建社会化风险防范体系,不断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和市场发展度的提升。
在融资模式设计上,要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对城镇化发展所要解决的重大投融资问题提供具体模式建议,做到4个结合,即促进发展与政策合规相结合,模式设计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可行性与合理性分析相结合、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在融资主体建设上,应通过整合政府、社会、金融、企业、市场等资源,对市场、制度、信用等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框架进行系统性设计,同时为实现规划目标、保证融资模式和融资主体建设的顺利实施,对规划所在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扶持政策措施。要改革现有融资主体,规范现有融资平台,建设新的融资主体,通过推进法人制度建设、治理结构建设、现金流建设、信用建设,推动市场化融资主体做实做强做大,加快创新融资主体业务模式,可以探索采用城镇化基金公司模式。在融资政策设计上,要注重市场政策建设,开放金融、投资市场,鼓励金融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公共项目建设;要注重制度机制政策建设,立法明确“城镇化发展建设基金”地位,建立公共财政资金供给来源机制、融资主体资金管理机制、融资信用额度转移与空间释放机制,完善公共产品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和公共项目市场化运作机制,出台相关产业引导政策;在监管政策上,建立政府负债预警监控和应急预案系统,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市场多维监管体系,建立投融资主体的资信评估机制和信用风险约束机制,创建有效的外部法律制约环境。
(作者: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博士后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