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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重启装备获益有限(2012年十一月号)

2013-10-15 14:37:05 文/ 杨海霞

核电项目审批终于谨慎地再次启动。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并表示要“稳妥恢复核电的正常建设”。

自从去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危机之后,中国在新建核电机组与核电安全的态度可以用非常慎重来形容。此次宣布核电重启,也只是将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3年内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同时,还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并要求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核电重启为部分处于过剩困境中的装备制造业带来契机。不过,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业务部分析师周小淞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由于当前待建核电项目大多处于内陆,沿海项目数量有限,短期内对于核电装备产能过剩的缓解作用并不大。他们预计,2020年,中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可能达到7000万千瓦。

由于此次安全标准要求以“三代安全标准”为准,对于三代技术而言是个好消息。目前在浙江和山东沿海等地正在建造的核电站均为第三代反应堆。但是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工程师柴国旱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二代加技术通过改进后也可以符合三代安全标准,这与技术路线本身无关。

他表示,该中心正在编写“十二五”新建核电站安全生产标准,预计年底出台,这是一部比当前标准更高的安全标准,并将强制实行。

总装机预计达7000万千瓦

由于此次核电重启只针对沿海地区的核电项目,对内陆核电项目暂缓重启,因此沿海地区核电项目哪些将率先获得批准备受关注。

目前沿海地区未获批核电项目均处于前期工作或环评阶段,且主要集中于广东、福建和浙江。如广东的陆丰核电1期、海丰核电站、揭阳核电站、肇庆核电站,福建的漳州核电站、三明核电站,浙江的龙游核电站、苍南核电站,这些项目均可能在3年内获批。

与此同时,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业务部分析师曹庆明表示,既然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这意味着在未来3年内内陆核电站得到审批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直接影响到“十二五”规划期间的核电规划目标以及中长期的规划目标。

最近的一项国家政策文件为2012年7月国务院下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定:到2015年,核电运行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

中债资信测算,截至2012年3月,国内在役核电装机1260.4万千瓦,在建项目3360万千瓦,假设核电项目建设顺利,按照核电项目建设进程,“十二五”末,我国核电总装机约达到4000万千瓦(除去在建工程中防城港核电站2016年投产的100万千瓦和阳江核电站2×108万千瓦。)

在中长期规划目标方面,虽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获批,但是外界仍无法得知其内容。

此前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是2007年制订出台的,规划目标是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近年来随着核电强劲复苏,中国核电发展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核电规划目标,目前我国在运核电机组14台,在建机组27台,装机容量已接近4000万千瓦,因此,相关部门在2008年之后就启动了对《规划》的修订。

2011年以前,我国在《核电中长期规划》中目标为:截至2020年,核电装机将为8000万千瓦。

“自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以来,我国核电装机目标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预计《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核电装机目标将会下降”, 曹庆明表示。

按照其测算,由于内陆核电站审批政策尚未打开,假设目前沿海待批项目顺利建设及投产,截至2020年,我国核电总装机预计达7000万千瓦左右。

这里面包括了陆丰(6×100万千瓦)、海丰(8×100万千瓦)、龙游核电站(2×100万千瓦)、漳州核电站(750万千瓦)、三明(4×100万千瓦)、揭阳(2×100万千瓦)、苍南(2×100)、肇庆项目。

装备结构性过剩还望出口

由于内陆项目暂不开放,因此,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业务部分析师周小淞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现阶段核电装备制造业处于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难以得到完全缓解。

近年来,国家对核电装备国产化的大力支持以及核电这一重要能源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较好的发展预期都对核电装备制造业形成较大的吸引力,行业产能扩张较快,现阶段每年约可产百万千瓦核电机组12套左右,国产化能力已提高至80%。

然而,受日本福岛核事故影响,我国在建及拟建核电项目一度中止,国内需求下降,按照至2015年末我国核电装机4300万千瓦和2020年末累计装机7000万千瓦的预期估算,行业已经出现了一定的产能过剩。

“这种产能过剩是结构性的,如锻件、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这些核岛主要设备的国内年产能约为12套左右”, 周小淞表示。

特别是反应堆压力容器,目前国内有3家企业在做,其中仅一重集团一年的产能就可达到10台左右,全国年产能约为20台左右,从当前国内核电建设需求来看明显过剩。

然而另外一些设备则仍然依赖进口,如堆内构件和控制棒驱动机构的行业生产能力仅在6套左右,与其他设备相比,其在成套匹配方面还存在差距。此外,核岛主泵等关键设备目前仍需要国内外合资生产,核仪控系统和关键的核级仪表等基本仍依赖于进口,尽管核二级泵、核三级泵全部实现了国产化,但核一级阀门亦有少量仍需进口.

“这些因素都对行业整机的供应形成一定限制,因而现阶段核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处于结构性产能过剩阶段”,周小淞表示。

虽然业内寄望于核电重启来拉动装备需求,然而,考虑到现有核电机组已把沿海地区基本布满,拟建的核电机组大多选址在江西、湖南、广西、四川、河南等人口稠密的内陆地区,本次重启还是在沿海,新增的需求并不大。

“此次核电建设的重启对核电装备制造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可能会有所促进,但短期内所起的缓解作用不大”,周小淞说。他同时表示,面对当前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开辟海外市场或许可以成为业内企业寻求产品销量增长的新途径。

现阶段,中国在核电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实力,能够自主设计建造30万、60万、10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同时,中国还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中国核电产业每千瓦造价在12000-14000元,而国际上的每千瓦造价在5000-6000美元,相差2-3倍,这是符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需求的,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成为我国核电设备出口的主要目的国”, 周小淞说。

然而,要使中国核电设备真正“走出去”,需要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设备制造依托的应当是本国技术,而不是由他国引进的技术。现阶段中国三代核电站建设技术主要是引进的美国非能动AP1000核电站技术以及中广核引进的法国EPR核电站技术。

“中国核电若想如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一样实现百万千瓦级商用核电技术出口,就需要拥有完全自主的核电技术知识产权。我国正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AP1400核电技术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整体完成尚需2-3年的时间,同时这一技术将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也存在不确定性,这在短期内都将对我国核电设备与技术出口形成一定制约”,周小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