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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电子废弃物“再生”困局(2012年八月号)

2012-11-15 14:43:23 文/ 赵沛楠

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人们认识中只能用作废物处理的废旧金属循环利用之路已经渐次展开。面对目前我国超过两亿吨的废有色金属积蓄量,再生有色金属大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然而如下现象始终存在于行业中: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居民家庭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污染严重,危害健康且无法实现再生金属利润最大化。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刘强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非法拆解的几乎“零成本”,正规处理企业的运输、处理和环保成本要高得多,同时,在回收价格上没有优势,导致回收量难有提升。

从7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刘强看来,《管理办法》的实施可望更好地解决环保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有效纾解企业对回收成本的顾虑,也能促进回收处理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几乎与此同时,发改委、科技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则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协会秘书长王吉位看来:“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资源短缺、能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已对行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他告诉《中国投资》,《规划》中所提出的突破废旧金属专业化分选拆解、保(升)级利用、二次污染控制等重大技术与装备专项规划将有望切实破解当前电子废弃物的再生困局。

未来矿产

王吉位告诉记者,我国有色金属行业正经历着快速发展时期。2011年1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3438.29万吨,为2000年产量的4.4倍。但是,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资源短缺、能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有色金属原料以矿产资源为主,大部分金属资源禀赋差,大多属于金属品位低、选冶难度大的复杂矿物资源。长期以来,我国大宗有色资源主要依靠进口,如2011年铝、铜的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47%、70%。“从全球观点来看,矿产资源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是一种必然趋势。大多数金属,特别是那些化学性质不特别活泼的金属,如铜、铝、铅、锌、镍、贵金属等,均可以实现循环利用”。王吉位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2011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总产量为835万吨,约占有色金属总消费量的24%,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色金属总消费量50%以上来自于循环利用。目前我国社会铝积累量已达1.2亿吨,铜积累量约7000万吨,预计2015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总产量将达1200万吨,产值超过2500亿元。

但是,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和原矿资源有许多不同之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例如,再生资源的破碎、分选等预处理过程就大不相同,通常更复杂;由于再生资源成分复杂,波动范围大,分离和提纯金属较困难;处理“城市矿山”的企业大多在城市或者城市周边,为避免二次污染,一定要对有害元素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些问题都是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必须攻克的技术难题。随着近些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产业集中度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再生产品附加值低、存在二次污染等问题愈发明显。另外,缺乏行业准入制度和再生产品标准,造成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无序,亟待加以规范。

“游击队”回收害处大

穿梭于大街小巷回收废旧家电的小商贩几乎活跃在城市每一个角落。随着人们更新换代电器电子产品步伐的不断加快,卖给回收的小商贩成为很多家庭处理废旧家电的无奈选择。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将废旧家电卖给这些流动小商贩的后果是什么。个体商贩除了将其清洗翻修作为二手电器高价出售外,还主要采取丢掉无用零件,把有用的器件拆下来提取物质。这些个体手工作坊拆解方式原始,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也造成了大量如稀有金属、稀土、贵金属等的浪费。

因此,让这些“电子垃圾”成为真正的“城市矿山”。通过正规途径将其回收并实现资源再利用是最合理的选择。然而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废旧家电,只有约10%的人想到要把它们交给正规回收处理企业。记者在此前采访中发现,知道和了解正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的居民数量很少,且对回收途径一无所知。曾经进入小区开展回收废旧家电活动的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往往在回收价格上没有优势,更多的是鼓励人们免费交投。

“我国家电回收市场不规范,二手交易市场、废品回收站、家电回收企业‘犬牙交错’。消费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愿意(把废旧家电)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去处理”。对此,王吉位告诉记者,“虽然一些城市开始收编家电回收‘游击队’,但由于正规拆解企业环保设施和进口生产线的投入太大,成本高企,导致其收购价不高,被收编的家电回收点仍有可能不上交。即使上交,一些关键部件也经常 ‘不翼而飞’,最后只得放弃”。

“亏损、‘吃不饱’、依赖政策扶持”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这些年难以摆脱的负面修饰词。

虽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度令不少原本“饿得慌”的处理企业终于能够“全马力”运转起来。然而,随着2011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如期落幕,处理企业的“好日子”也戛然而止。刘强对记者坦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工厂开工率又恢复到以前水平,大概只能满足设计拆解能力的20%-30%,甚至更少。

制度的保障

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这是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给回收处理企业出的补贴标准。处理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获得补贴。而这笔钱的来源则是国家将对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等5类家电开始征收的每台7-13元的处理基金。

据记者了解,《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刘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一台废弃电视机为例,回收价82元,装卸费3元,运输费6元,拆解费24元,拆解后能卖42元,拆一台电视将亏损73元。现在,有了85元的补贴,拆一台电视机最终就能盈利12元。

目前,政策只是从生产者那里征收费用补给拆解企业,而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消费者使用家电产品的使用价值,也有受益。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也应埋单。

刘强告诉记者,在日本,一般是消费者付费,由厂家和协会组成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以龙头企业的回收工厂执行。企业回收的不仅仅是自己品牌的产品,而且按区域划分。此外,日本《家电再利用法》规定,消费者负担废弃家电收集、搬运以及再商品化的费用,商家负责从消费者手中收集废弃家电并运送到厂家的费用,厂家负责废弃家电的再商品化等费用。

因此,我国家电回收流程和制度仍需建立健全,完善废弃家电回收登记制度,与企业销售、售后和回收环节的记录相关联,不仅确保现有的废弃家电回收后的流向,而且为没到报废年限产品的回收做预期。此外,鉴于国内消费者对家电回收的认知度还太低,提高全民认知,强化消费者在这方面的环保、法律意识也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