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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之溯源(2011年12月)

2012-03-09 14:53:23

COP13·MOP3·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COP13)暨《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MOP3)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来自180多个国家的约6000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为期12天的大会。

在这次大会上,欧盟、澳大利亚和南非等要求在大会决议中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5%-40%,广大发展中国家支持这一立场。但作为唯一未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美国强烈反对设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同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诺减排,日本和加拿大等国支持美国的立场。

在欧盟强硬表示可能会抵制美国计划在2008年1月召开的主要经济体气候变化会议,并做出一定妥协的背景下,12月15日,COP13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完成《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巴厘岛路线图”共有13项内容和1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

*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的谈判应考虑为所有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但不设定具体目标;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全球变暖,发达国家有义务在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支持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在2009年底之前,达成接替《议定书》的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

*强调了国际合作。“巴厘岛路线图”在第一项第一款指出,依照《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共同行动,行动包括一个关于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以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

*将美国纳入进来。“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把美国纳入其中。

*强调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以及资金问题。这3个问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极为关心的问题。参加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认为,“巴厘岛路线图”将减缓气候变化与这3个问题一并提出来,就像给落实《公约》的事业“装上了4个轮子”,让它可以奔向远方。

*为下一步落实《公约》设定了时间表。“巴厘岛路线图”要求有关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实现了“双轨”并进。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助推“巴厘岛路线图”过程中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中国在这次大会上提出了3项建议,包括最晚于2009年底前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切实将《公约》《议定书》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落到实处等,得到了与会各方认可,并最终被采纳到该路线图之中。

“巴厘岛路线图”首次将美国纳入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未来新协议的谈判进程之中,要求所有发达国家都必须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成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中的一座新里程碑。

资料来源

1.《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与挑战》,杨宏伟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10月

2.“中国专家解读‘巴厘岛路线图’”,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2/15/content_7256746.htm),2007年12月15日

3.《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三届会议报告第二部分:缔约方会议第十三届会议采取的行动(FCCC/CP/2007/6/Add.1)

COP14·MOP4

2008年12月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会议(COP14)暨《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MOP4)在波兰波兹南开幕,吸引了9000多名来自186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包括温室气体减排的中期和长期承诺、如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上增加资金投入以及发达国家如何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等问题。

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未来也是这次会议讨论的核心议题。新的CDM项目将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并与主要工业国进行排污权交易,这一计划总金额达到了250亿美元,期望达到《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同时,CDM交易界的业内人士游说施行新规则,将按照项目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其他能源(例如煤炭)相比,是否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原则来判定项目。

COP14还讨论了其他的选择方案,包括在发展中国家推行责任保险或者其他金融手段来加强危机管理等。

在12月13日闭幕时,COP14决定启动“适应基金”,赋予“适应基金”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使其可以利用全球碳市场基金等,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抵御气候灾难的能力。

大会还通过了2009年工作计划,提出:2009年6月,应对气候变化新协议的第一个草案文本即谈判文本要制订出来;2009年3月底、6月初将分别在德国波恩举行会议;8月或9月还将召开一次全球气候变化峰会,目标是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达成新协议。

虽然COP14以“决定启动适应基金”“通过2009年工作计划”为结束标志,但“会议结束”并不意味着“会议成功”。此次会议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没有弥合的迹象。

欧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自律甚严,对于发展中国家所坚持的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一贯予以支持和尊重。但受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发达国家经济体面临经济衰退。由于担心强制减排会加大企业负担和压力,增加经济衰退风险,以德国为首的一些原先承诺大幅减排的欧盟国家立场有所松动,甚至倒退。

中国代表团提出,气候谈判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各方争取先在技术转让、资金和适应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再谈中期目标,继而长期目标。这一建议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拥护,发展中国家代表表示,中国在行动和发挥带头作用两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COP14上,中国政府代表团提出,应从“人均累积二氧化碳排放”来看待全球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这是中国代表团第一次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明确提出使用这一概念。时任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在有关长期合作愿景的分组讨论会上表示,自工业革命以来,占全球25%人口的发达国家占有全球二氧化碳历史累积排放总量的75%,计算人均累积二氧化碳排放,是一种公平性的体现。发展中国家二氧化碳排放的趋势,比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滞后200多年。由于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发展中国家也需要计算历史累积的排放量,但发展中国家的历史累积量,远远小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目前,发达国家人均累积碳排放量是中国人均累计碳排放量的7倍。何建坤说,中国所提出的人均历史累积排放趋同,“更充分地考虑到了对发展中国家的公平性”。

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在COP14上发表演讲时,对中国和巴西在减排方面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戈尔在演讲中说,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即将成为世界的领导者之一,从其日前宣布的鼓励经济发展措施就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也可以成为领导者,比如巴西就提出了防止森林滥伐的令人惊叹的新计划”。

资料来源

1.“2008年联合国气候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开幕”,《中国气象报》,2008年12月3日

2.“欧盟欢迎波兹南气候变化大会取得成果”,刘秀荣,新华网,2008年12月15日

3.“波兹南大会未获实质性突破”,《中国环境报》,2008年12月17日

COP15·MOP5·《哥本哈根协议》

2009年12月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COP15)暨《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MOP5)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开幕。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参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会议东道主丹麦首相拉斯穆斯(Lars Rasmussen)在开幕词中表示:“新的气候变化协议是可实现的。只要与会各国团结一致,我们就能完成必须完成的目标”。

同样在开幕式上发言的《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波尔(Yvo de Boer)表示,协议应该包括3个部分:首先是立即执行包括减缓、适应、融资、技术、能力建设在内的行动;其次是执行富有雄心的减排承诺和行动,包括短期内发达国家应提供每年100亿美元的减排资助,并就长期融资做出安排;最后则包括在气候变化长期合作的行动和目标方面,与会各方形成共同意见。

在此后的几天时间中,大会就可能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进行了激烈讨论。

12月11日,COP15产生了两份关键性文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的主席案文以及《议定书》修正案的主席案文。这两份文件反映了过去两年的谈判成果,也将是呈送各国领导人的蓝本,各国将在此基础上就细节进行艰苦谈判。

12月19日大会闭幕时,COP15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宣布,《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以下简称《协议》)草案不获通过,但表示与会国家会“注意(take note of)新《协议》,避免会议以失败告终。大会最终通过的决议分别列出了赞成和反对《协议》的国家。

《协议》维护了《公约》及其《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

《协议》共有12项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强调对抗气候变化的强烈政治意愿以及“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为最终达成会议目标,稳定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以及防止全球气候继续恶化,各国必须在认识到全球气候升幅不应超过2摄氏度的科学观点后,在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加强长期合作以对抗气候变化。

*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各国代表应把这份协议提交议会批准并签署生效,争取在2010年使之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2015年对《协议》进行修订。根据《协议》,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前,每年将筹集1000亿美元中的一部分,经过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转付给发展中国家。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将作为缔约方会议的一种金融体制的运作实体,用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关于缓解气候变化的行动,包括REDD计划(降低发展中国家因滥伐及森林恶化导致的碳排放)、适应行动、其他建筑、技术开发和转移在内的方案、项目、政策和其他活动。

*发达国家所做出的广泛承诺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包括通过国际机构进行的林业保护和投资、在2010-2012年期间提供300亿美元。对于那些最容易受到冲击的发展中国家如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国家而言,为该《协议》的采用提供融资支持将是最优先的任务。

*为了促进技术开发与转让,建立技术机制(Technology Mechanism),以加快技术研发和转让,支持适应和延缓气候变化的行动。这些行动将由各国主动实行,并基于各国国情确定优先顺序。

2010年3月9日,中国致信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表示批准《哥本哈根协议》。

资料来源

1.“中国正式批准哥本哈根协议”,财经网,2010年3月10日

2.“气候峰会落幕有共识没结果不具法律约束力”,中国新闻网(http://www.huanqiu.com),2009年12月21日

3.“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高级别会议决定草案-哥本哈根协议”(FCCC/CP/2009/L.7)

COP16·MOP6

2010年11月2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COP16)暨《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MOP6)在墨西哥坎昆开幕。

由于少数国家坚持反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极少数代表甚至发出“应抛弃联合国气候谈判这一多边机制”的言论,会议前景一度渺茫。

在大会高级别会议开始后,各方部长级官员为谈判提供了积极的政治指导,展开穿梭外交,努力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其中,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与“基础四国”等发展中国家以及美国、欧盟等代表举行会谈,就资金支持、技术转让、适应、森林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等基本问题达成一定共识。

解振华表示,中方坚定支持坎昆会议按照“巴厘岛路线图”达成全面、均衡的成果,并愿为推动谈判取得进展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20年的进程中,国际社会先后达成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岛路线图”,形成了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框架,而《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为全球进一步共同行动提供了重要政治推动力。这些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各方应当在此基础上共同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4项建议:一是坚持以《公约》和《议定书》为基础,二是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三是坚持以加强合作为途径,四是坚持以切实行动为保障。

12月11日,COP16闭幕,大会通过了《公约》和《议定书》两个工作组分别递交的决议。值得一提的是,在出席大会的194个缔约方中,只有玻利维亚反对这两份决议,但是大会主席、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指出,必须尊重其他193个缔约方的意见,两份决议获得通过。这两项应对气候变化决议,推动气候谈判进程继续向前,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积极信号。

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表示,决议“开启了气候变化合作新时代”。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斯特恩认为,决议“指引了前进的方向”。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决议案文“均衡地反映了各方意见,虽然还有不足,但中方感到满意”。

决议对棘手问题“《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采用了较为模糊的措辞,《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应“及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会出现空当”。这一说法虽然认可存在第二承诺期,但并未给出落实第二承诺期的时间表。决议还敦促《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包括大部分发达国家)提高减排决心。

决议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适应”和“减缓”同处于优先解决地位,《公约》各缔约方应该合作,促使全球和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到峰值。决议认可发展中国家达到峰值的时间稍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减贫是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优先事务。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可预测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支持。决议还决定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决议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岛路线图”,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保了2011年的谈判继续按照“巴厘岛路线图”确定的双轨方式进行。然而,COP16未能完成“巴厘岛路线图”的谈判。这意味着,2011年在南非德班举行的《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COP17)任务依然艰巨。各国希望能够在南非德班大会上完成《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建立有效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技术转让、适应等机制安排,完成“巴厘岛路线图”授权的谈判任务。

资料来源

1.“坎昆气候大会通过两份重要决议后闭幕”,新华网,2010年12月11日

2.“坎昆气候大会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决议”,新华网,201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