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以来,我国的住房保障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一系列规范住房保障建设的政策相继发布。继24号文出台后,住建部、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又相继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优惠政策也逐步公布。在此过程中,住房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清晰,不仅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者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针对城市居民“夹心层”的公共租赁住房也从各地实践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一些地区已将新就业职工、长期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在1994年提出要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的政策之后,中央再一次明确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明显加快。国务院24号文明确提出了“加快城市廉租房建设, 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政策意见, 并提出了“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下半年,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重要措施,在随后出台的2009-2010年的4万亿元政府投资计划中,投向包括廉租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规模达到4000亿元以上。2010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达到580万套,2011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量增加至1000万套。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城镇住房供给结构调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经济增长都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在城镇住房供给结构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2009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为8.2亿平方米,城镇住宅竣工套数大约为924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竣工大约250万套,大约占当年城镇住宅竣工套数的28%;按每套平均60平方米计算,城镇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大约为1.5亿平方米,大约占当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20%。
2010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约为8.7亿平方米,城镇住宅竣工套数大约为1000万套。其中,新开工建设590万套保障性住房,年末新增37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大约占当年城镇住宅竣工套数的35%;按每套平均60平方米计算,将新增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约2亿平方米,大约占当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25%。2010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大约为8400亿元,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增加约5个百分点,即在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3%的增长幅度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增幅为5%,商品房完成投资增幅为28%。
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已经达到72%,全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有望顺利实现。预计年底将新增600万套城镇住房;按每套平均60平方米计算,将新增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约3.6亿平方米。预计2011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大约为1.3万亿元,将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约10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约1个百分点。(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