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探索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提出要把京津冀区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明确要增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新的体制机制的勇气,继续研究,明确思路,制定方案,加快推进。
特殊的城市群形态
首都,作为一个国家行政中心所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首都经济圈以首都为中心,以承担复合型功能的首都城市为核心,带动周边多个城市共同发展,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群形态。
首都经济圈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全球来看,以综合性首都为中心,通过跨行政区资源整合和功能协作,形成首都经济圈,从而带动区域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已成为全球化和区域化的重要标识。
我国首都经济圈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制度性障碍制约了发展。从区域行政壁垒来看,京津都属于直辖市,河北各城市都是地级市,不在同一层级,掌控的资源和话语权都不一样,无论是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不对等,缺乏合作与对话机制。
从经济所有制结构来看,北京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天津是传统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思维的惯性影响较大,地区发展更多地源自行政力量,而非市场驱动。具体表现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大,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欠发达。
从资源集聚来看,北京的首都优势和天津的港口优势使得区域资源进一步向北京和天津主城区集中,区域内巨大的经济落差、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加剧了首都经济圈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环京津贫困带,即在河北省环绕京津的区域有24个贫困县、200多万贫困人口。
因此,虽然推进首都经济圈发展的探索一直在进行,但并没有实际进展,随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规划的顺利推出并实施,使得首都经济圈的发展也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一根鱼刺,如鲠在喉。
厘清圈内产业定位
首都经济圈国土面积约为12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约为1.26亿人,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52075亿元。
从经济总量来看,首都经济圈经济总量相当于长三角的65.38%,比珠三角高出19.11%。
从经济效率来看,首都经济圈的人均GDP仅为长三角、珠三角的62.6%、63.4%,可见经济产出效率仍具有较大差距。
从市场化程度来看,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方面,首都经济圈与长三角差距较大。
从衡量国际化程度来看,长三角和珠三角进出口占全国进出口总额分别为28.7%和22.61%,而首都经济圈只有14.13%。
从工业发展来看,长三角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工业区,传统工业和以微电子、光纤通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将先进制造业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重点目标。珠三角是以加工贸易导引,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和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提出“适度重型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产业发展目标。首都经济圈是中国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但在制造业发展战略上一直举棋不定,加上经济圈内部产业定位不清,缺乏合理分工和协作,严重拖拽了整体产业提升的进程。
解决区域内合作机制问题
区域合作体制机制仍没有建立。都市圈概念频繁变动,规划区域涵盖范围不停调整。自1982年《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提出"首都圈"的概念以来,1996、2001、2004年先后提出了“首都经济圈”、“大北京”“京津冀都市圈”等概念。但获得3方高度认可的规划和实施政策没有出台。相反,各方不断频推盯着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的战略方案,如河北的环首都经济圈战略、天津的滨海新区战略等。
区域城市难以错位发展,竞争大于合作。2004~2020年北京城市总规划的定位是“国家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宜居城市”,2005~2020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定位为“北方经济中心”,但现实中北京被赋予了太多的经济功能,2012年北京金融业占GDP的14.6%,而天津仅占7.8%。京津两市产业结构雷同,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产业平台搭建和项目招商等方面竞争,也围绕生态资源、水资源等竞争,两市发展定位不明确,又都是直辖市,难以错位发展。
区域城镇体系失调,京津规模等级与经济实力独大。首都经济圈各城市之间经济差距很大,无论是从总量还是人均来看,北京、天津是区域内的综合性城市,中小城市缺少且不发达。京津两城市空间距离太近,没有超过应有的辐射范围。而河北各城市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公共服务,都与京津发展差距过大,工业化基础薄弱,承接京津的产业与功能的能力也有限。
区域核心城市的职能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京津冀地区素有“发达的中心,落后的腹地”之称。京津产业组织、产业集聚和产业政策协调能力明显不足。京津产业结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区域的经济辐射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河北作为区域经济腹地的建设明显滞后。
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尚未形成。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对首都经济圈的约束作用明显,特别是在一些区域性港口、机场、跨地区高速公路和城际快速通道建设中,缺乏必要的统筹安排,自成体系或相互倾轧。京津中心城区聚集效应极化明显,卫星城发展滞缓或功能单一;综合交通体系整合性不强;私人小汽车发展迅猛,交通结构恶化。
区域内人口资源与生态环境压力巨大。京津特大城市面临严重的“城市病”。2012年年末北京常住人口突破2000万,面临着一系列城市问题,如人口过度聚集、环境污染、交通拥堵、能源紧张、生产要素价格涨得过快等等,特别是严重的雾霾问题,使得区域联防联治成为必然选择,势必对区域协同发展产生倒逼。
建立多个合作机制
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协同发展机制。首都经济圈有其独特性,既不同于市场化程度高、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趋同的长三角,也不同于处在同一省域的珠三角。需要在更高层面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分工协作、功能互补、产业互撑、基础设施共享、统筹规划、利益补偿、制度法规等方面的顶层设计。
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依托城际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合理确定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加强港口和产业分工协作以及城市间功能互补和经济联系,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现代城镇网络体系。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同城化发展,构建完善高效、区域一体、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网络。
要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依托,建立倒逼联动机制。立足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妥善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加大监测力度,严格执法标准,转变生产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妥善解决以细颗粒物超标为主要表现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统筹区域水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周边省市为首都提供环境资源保障,切实共享首都发展成果。
要以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为抓手,建立梯度转移机制。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层次清晰的产业政策。要区分首都功能和北京功能。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以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为主,重在创新。周边大中小城市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基础上,重在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适当接收京津产业转移,逐步夯实城市发展的产业基础。严格限制发展产能明显过剩行业,依靠市场手段推动有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这些行业的产业集中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现有产能进行升级,充分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要以推动经济社会生态融合为目的,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粮食生产予以补偿补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收入,重点支持大中城市周边乡村环境改善和生活质量提升,防止“环首都贫困带”扩大化。对征地、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在城市范围拓展过程中充分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对贫困地区进行补偿,加大投入,重点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京津的教育、医疗、文体等优势资源向河北辐射扩散,形成各具特色而又优势互补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
要以疏解特大城市功能、缓解特大城市人口压力为目标,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合理控制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规模,支持周边混合功能型卫星城建设,缓解中心城区压力,提升圈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和人口聚集能力。京津应与河北密切合作,发展首都经济圈,促进一部分产业和人口向辖区周边中小城市和较大的建制镇转移。(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