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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方法(2):决策


导 读

不把问题定性、定量,分析是无法进行的。同时,不能做定量分析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定性不准确、不到位,或不清楚,而这些又往往反映问题的定性隐藏着不清晰的理念和不逻辑的思维。为此,定性与定量的应有关系是,“定性指导定量,定量检验定性”。这也是政策设计和评估中的应有分工,反映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的互动,政治智慧与专业知识的互补。

如何运用天时、地利、人和

理性求真

“观点法”——把理念“方法化”


如何运用天时、地利、人和

成功因素有三:天时、地利、人和。但这些只是“因素”,并不是“方法”——如何运用这些因素去取得成功。作为方法,这些因素的价值要有轻重的排列,它们的运作要有先后的次序。

天时、地利、人和无轻重之分,但有先后之别。依中华民族的性格,处事时往往从“人和”入手,但人际关系的处理则往往会绑架了处事的大方向、总原则。我认为,为取得成功(达到目的),要先看天时,再选地利,最后才求人和。

天时是“大气候”,不能改变的,起码不会因为你而改变。因此,“认识”天时就是认识你不可干的东西,这是关键。因为,知道了甚么是不可干、就同时让你知道甚么是可干的了。有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不跟“天时”对抗,就会觉得原来你可走的路多得很。有很多不同的途径可以把你带到你想去的目的地。你甚至可以“借用”天时。孔明的东风就是借来的。

地利是“小环境”。不同的路都可以把你带到目的地,走哪条路?你要“选择”。不同的路有不同的走法。我想起韩信用兵。兵书说“背山而战”是上策,因为不会前后受敌。但如果敌兵比你多几倍,怎样布阵都不行,如何?韩信选“背水而战”。按兵书,是下策。但“哀兵必胜”,战意可以扭转战果。地利是指配合外在条件去发挥你的内在能力。

人和是人际关系的调理。当你选择了你要走的路,你才会知道在这条路上哪些人会帮你(助力),哪些人会挡你(阻力)。路径未定之前,你不会知道哪些人际关系和甚么相关利益需要调理和怎样调理。如果在未认识天时和选择地利之前去搅人和,就会造成无的放矢的浪费,或盲目行动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人和跟天时与地利同样重要,但要在最后才处理。


理性求真

我到西方是为了想学一些洋为中用的东西,好使日后对国家发展有点作用(那时是1973年,改革开放还未有迹象)。但差不多从开始我就觉得“凡事相对”的西方政治文化有点不对劲。整天听到的都是“对与不对,好与不好就要看你的观点和角度了”。我想,如果是这样,公共“决策”岂不完全就是政治?也即是权力决定一切。“理性”放在哪里?我到这些学府是想找理性。而今它对我说在人与人的事情上(这不只是政府,也包括团体、企业、甚至家庭),全都是政治。难怪我茫然。

当初,我在这些名教授、名学府之下,未曾想到那么多的人是穿上了“皇帝的新衣”。我只是希望在“一切都是政治”的气候里,为“理性求真”找点空间。我当时的立足点是,“假设我接受了对与不对、好与不好都是取决于观点与角度,但如果能够把观点与角度固定下来,对与不对、好与不好可不可以凭理性裁定?”。还有,在不同的观点和角度去看一个实景会看出不同的透视(perspectives,这也是由美术引领的西方文艺复兴的一个观念突破,开启现代的科学思维)。但是,透视虽然不同,实景仍是一个。当然,每一个观点与角度都是独特的,但如果能够把从不同观点与角度看出的不同透视综合起来、组织起来,就可以更接近实景。在这个立足点上我创出“观点法”。有人说是评估法,有人说是决策论,甚至有人说是运筹学。

我先把“政策”(包括方案、法律、规划以至任何决策)定义为“有目的的行动”。我相信人人都会同意,无论是任何观点、任何角度、一个好的政策必须是能为这个观点、这个角度达成目的。我叫它做“主导观点”。

目的与行动之间一定要有因果逻辑。而且,一个政策往往不只一个目的和一个行动。虽然在构思上,某一个特定行动可能是为某一个特定目的而设的,但在现实中,每个行动跟所有的目的都会是因(行动)果(目的)相连,而且是无可避免的。举例,如果一个政策有3个目的,采用了4个行动,就会有12个因果环节。每一个环节对整个政策的成败都有影响。可见,目的与行动的因果关系是纵横交错的,要一一跟踪,才可评估出这些行动的“效应”(effectiveness),也就是能否“达到目的”。这分两方面:(1)行动与目的对不对口,越是对口,达成目的的机会越大。(2)如果目的之间有轻重之别,那么,越是重要的目的应该有越对口的行动去达成它。

就算行动很对口,但会不会出手太重或落手太轻。太重是浪费,太轻也是浪费,因为如果落手太轻会导致功亏一篑,也就是前功尽弃了。这是“效率”(efficiency)评估,也就是行动的必需性(是否过多)和充分性(是否足够),包括物资、人才、信息、组织、时间等等,要一一衡量。

一个有效应和够效率的政策也未必会成功,因为还有人的因素。政策的可行性(feasibility)有两方面。(1)认同度:越被有关利益方接受的越易实现,反之就不易实现。(2)执行度:越被执行人员拥护的越能成事,反之就不易成事。接受与拥护就是“人和”,要一一探索。

评估效应、效率是“知己”,评估人和就要“知彼”了。要相关利益方接受和执行人员拥护就要从他们的观点与角度(我叫这些做“相关观点”)去看政策了,主要是看政策的行动对“他们的价值和利益”有甚么正面和负面的影响。然后,通过“说之以理”(说服他们政策行动对他们的价值和利益有正面作用;这或者会导至决策者反思和修改政策目的和行动)、“诱之以利”(调整政策行动或采取政策之外的手段去给他们好处;决策者当然要考虑成本)、“压之以力”(勉强他们;对决策者当然会有后患)。

我40多年前创这套方法时,主要是想在“凡事都是政治”的气候里为“理性求真”创点空间。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在制定和辩论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用这套思路——知己(因为这对自己有利)知彼(因为这也是对自已有利)——他们的辩论会更理性,岂不是好事。好在哪?每个参与者都看清他自己的利益与实力所在,那就不会长短失调、进退失度;参与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争议聚焦于真正的分歧,就会减少了误解或误会。我接受人与人之间永远有分歧,永远有政治(权力之争),但我不接受的是“理性懒惰”(intellectual laziness)。这套方法是要把理性带入政治。

理性告诉人,要成功就要平衡自存与共存。但是,要与人共存仍需要我们做出选择:“说之以理”是上策,但可能要我们反思和修改自己的目的或行动,也就是会降低效应;“诱之以利”是中策,但可能要我们增加成本,也就是会削减效率;“压之以力”是下策,是勉人之所难,但自己付出最少(起码短期内如此)。理性使我们明白自存与共存之道,但是明白是一回事,选择是另一回事。知之,行之当然是好事,但人类是奇怪的动物,可以选择知而不行,甚至背道而行。我常说,这套方法好像一把利剑,“知己知彼”使你“百战百胜”。但怎样去用这把剑也有境界高低之分。到今天,我仍保持乐观。

“观点法”——把理念“方法化”

“观点法”全名是S-CAD:观点——一致性、充要性、可行性。

S是Subjectivity,是“主导观点”,也就是分析和评估所选用的观点与角度,一般是政策制定者的观点(价值观、立场)与角度(所在的时、空与处境)。

C是Consistency,通过分析政策目的与行动之间的因果逻辑(对口性)去衡量政策的“效应”(以最高概率去达成目的)。

A是Adequacy,通过分析政策行动的必要性(需要不需要)和充分性(足够不足够)去衡量政策的“效率”(以最低成本去达成目的)。

D是Dependency,通过分析政策被相关利益者的接受程度和被行动人员的拥护程度,从而作出对应。

最理想是决策者自评,不用假手“专家”,因为决策者最能“知己”,也最需要知己。决策者的实际经验和知识往往足够做“自评”。而且,就算委托专家也必须要他们站准在决策者的观点(主导观点)去进行评估,不能引入自己的个人观点。不然就是不够“专业”了。

任何由人作出的决定,都一定是主观的,就算客观事实也一定要通过主观解释才能产生意义。在政策设计和评估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的应有关系最能突出主观与客观的应有关系。

谁都知道,不把问题定性,定量分析是无法进行的。同时,不能做定量分析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定性不准确、不到位,或不清楚,而这些又往往反映问题的定性隐藏着不清晰的理念和不逻辑的思维。为此,定性与定量的应有关系是,“定性指导定量,定量检验定性”。这也是政策设计和评估中的应有分工,反映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的互动,政治智慧与专业知识的互补。

S-CAD法毫不讳言政策设计与评估一定有主观成分,因此设置“主导观点”(甲方立场)去固定分析的方向——知己(这是为了保证效用),又设置“相关观点”(各相关利益方的立场)去探索相关利益方的反应——知彼(这有助于趋向道德)。更关键的是,在S-CAD法里,知己与知彼有着不可分割和有机性的相连,也就是,“好的政策一定要兼顾效用和道德”。

目的与行动是所有政策的基本元素,但可以深化和细化。目的可分为立场(价值观)和目标(价值观的具体化),而行动可分为手段(行动的实践)和结果(行动的产出)。这四组元素产生了3个环节:目标代表立场、手段追求目标、结果衡量手段。环节与环节又可扣成链带:立场——目标——手段——结果。可以想象,每个立场会带着一大串的目标、手段、结果。这些目标、手段、结果要为这个立场“服务”,“服务”的优劣(效应、效率)就要看这些目标、手段、结果对口不对口、需要不需要、充分不充分。这些关系像一个蜘蛛网,牵一发动全身,但都是有踪可循的。为此,我设计了一套电脑软件。

S-CAD其实是个“元方法”(meta-method)。可以用5个词表达:目的、行动、效应、效率、可行。可以用于大大小小、形形种种的决策上。虽然方法不能取代想象力。但它可以刺激想象力和规范想象力。想象力再配上逻辑就威力无穷了。
我1986年出版的《政策规划与评估方法》(英文,中文版2009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还有个小标题:“常理的结构化”(common-sense structured)。效应、效率、可行是常理;天时、地利、人和也是常理。“常”是“恒常”的意思。正因为这些理念是这么简单、这么普世,所以看起来很“平常”。我唯一的贡献是把这些理念“方法化”,也就是按因果逻辑去把它们排序:先是认识天时,跟着是选择地利,最后是调理人和;首先跟踪效应、继是衡量效率、最后是探索可行性。这方法(思维范式)反应一个价值观:自存与共存的平衡。其实,自存与共存平衡也是出于常理:人类通过理性发掘出来的“自然之法”。选择“自然之法”就是“顺天”。我希望“顺天”成为中国的决策文化。


编辑 | 肖静秋

设计 |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