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漫方 湘潭大学非洲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洪永红 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
导读
●南非电子服务增值税立法过程
● 南非电子服务的种类
● 南非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规则
●南非外国供应商缴纳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程序
● 南非外国供应商注销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程序
电子服务跨境供应是通过互联网或电子代理或通信方法提供的服务。南非为了打击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的避税问题,2014年开始对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征收电子服务增值税,该法几经修订,征纳该税日益严格,对于违反者将处以罚款。对于这些规定,我国的供应商应当引起注意。
南非电子服务增值税立法过程
增值税(VAT)是依据《增值税法》征收的间接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1991年南非《增值税法》(第89号)第1条第27款的解释,“进口服务”是指在南非共和国境外居住的人或从南非共和国境外向居住在南非共和国的人提供服务,且此类服务是在南非共和国使用或消费,而不是生产应税产品。
该法没有关于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纳税的规定,为了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打击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的避税行为,2013年南非颁布了《税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第165条授权南非财政部部长制定条例对电子服务做出规定。在该授权下,南非财政部部长于2014年颁布了《电子服务条例》,该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电子代理和电子交易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但并为对“电子服务”(Electronic Service)作一个明确定义,而是在关于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时使用了电子服务的概念。
南非于2019年颁布了新的《电子服务条例》,对2014年的条例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4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扩大了“电子服务”的范围。关于“企业”的定义也扩大到包括 “中介”活动,“中介”指协助外国供应商提供电子服务并负责开具发票和收取货款的人。
2019年南非财政部的《解释性备忘录》(EXPLANATORY MEMORANDUM)规定,如果电子服务的供应商符合以下条件,则必须在南非共和国注册并缴纳增值税:(1)该电子服务由出口国的人提供(电子服务供应商);(2)供应商在南非共和国境内拥有《增值税法》第1条所规定的 “企业”,并且满足以下任意两种情况:a. 电子服务接收方是南非共和国的居民;b.用于支付给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的款项是根据1990年《银行法》第94号注册或授权的银行提供的款项;c. 这些电子服务的接收者在南非共和国境内有商业、住宅或邮政地址;(3)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连续12个月内在南非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供应品总价值超过100万兰特。
2023年,南非税务局进一步规定,在计算100万兰特起征点时存在例外情况即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在连续的12个月内,仅因临时性的异常情况而超过100万兰特的门槛时,该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无须为缴纳南非增值税而注册登记,这一例外情况旨在减轻外国供应商和外国中介机构的纳税负担。
南非电子服务的种类
2014年《电子服务条例》对电子服务种类征税的范围为如下五大类。第一类在教育服务方面包括:(1)远程教学项目;(2)教育网络直播;(3)互联网课程;(4)互联网教育项目;(5)网络研讨会。第二类在提供游戏服务方面:(1)包括电子游戏、网络游戏或者多人角色扮演游戏;(2)电子赌博;(3)电子投注等。第三类为互联网拍卖服务。第四类在订阅服务方面包括:博客、杂志、报纸 、游戏、互联网拍卖服务、期刊、出版物、社交网络服务、网络直播、在线研讨会、网络应用程序等。第五类为其他服务:(1)电子书,包括(i)书籍的数字化内容;或(ii)电子出版物;(2) 视听资料;(3)静止图像,包括所有桌面主题、摄影图片、图像、屏保;(4) 音乐,包括音频剪辑、歌曲 、现场直播表演、铃声、音效等。
2019年《电子服务条例》对电子服务做出了新的规定,“电子服务 ”不包含(a)从南非境外提供并由出口国教育部门根据该国的法律进行管理的教育服务;(b)电信服务;(c) 非南非共和国居民公司从南非境外向南非共和国居民公司提供的服务,条件是 (i) 这两家公司属于同一公司集团;以及 (ii) 非南非共和国居民公司提供的服务最终由南非共和国居民的公司消费。南非的税收范围将这几项电子服务排除在外,且采用了清单的方式列明,不在此清单范围内的服务便不能对此征收电子服务增值税。
南非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规则
南非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以前按14%的税率征收,自2018 年4月1日起,对电子服务增值税按15%的税率征收。南非增值税的计算按照销项税减进项税的方法计算所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税收主体缴纳的税款。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增值税是非累积性的,供应商在生产和分销中,允许对前一阶段支付的增值税进行抵免/扣除。如果进项税超过销项税,供应商需要支付销项税和进项税之间的差额,或申请增值税退税。供应商在进行增值税注册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申报的金额计算具体的进项税和销项税金额。
南非外国供应商缴纳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程序
根据南非税务局颁布的《由外国供应商和外国中介机构提供的电子服务外部指南》规定,外国供应商缴纳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程序如下。第一,纳税人要在南非税务局网站上(www.sars.gov.za)下载增值税注册申请表(VAT101),用英语填写并附上证明文件,非英文的证明文件须翻译成英文才能附在VAT101表上;第二,填写并签署 VAT101表后,将其连同证明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南非税务局的电子邮箱(eCommerceRegistration@sars.gov.za)。第三,税务专员将处理VAT101表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确定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缴纳增值税的日期。
在填写VAT101表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①如果要对VAT101上的内容做出更改,必须由申请人/处理申请人增值税事务的代表签字;②申请人/处理申请人增值税事务的代表要在VAT101表中全面准确地披露所有相关信息;③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必须在电子申报系统上注册,使用该系统能够使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在南非境外也能申报VAT201表并支付增值税(关于如何在电子申报系统上注册的信息,可以访问 www.sarsefiling.co.za。);③增值税注册申请受理后,供应商将收到一份注册通知书;④南非税务局的税务专员如果确认了申请人的增值税登记号,将通过签发登记通知书来确认该增值税的登记号。
第四,填写VAT201表并缴纳税款。根据南非税务局颁布的《由外国供应商和外国中介机构提供的电子服务外部指南》规定,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和外国的中介机构必须在纳税期结束后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VAT201表并付款。例如,如果纳税期于2014年6月30日结束,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应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VAT201表并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南非税务局顺利收到税款,如果付款到期日为星期六、星期日或公共节假日的,则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及时提交VAT201表并缴纳税款,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南非增值税,南非税务局将对此处以10%的罚款。此外,外国供应商必须将缴纳增值税的日期准确填写在VAT201表上并提交(供应商可以使用电子申报系统填写和提交VAT201表格)。
南非外国供应商注销电子服务增值税的程序
根据南非税务局颁布的《由外国供应商和外国中介机构提供的电子服务外部指南》规定,申请注销其增值税注册的条件是在12个月内,外国供应商和外国中介机构向南非接收方提供的电子服务总价值未超过100万兰特。取消增值税注册的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南非税务局的电子邮箱(eCommerceRegistration@sars.gov.za)。该注销申请须包含以下信息:(1) 公司名称全称;(2)公司增值税注册号;(3)取消注册的生效日期;(4)一份声明,内容为说明注销注册申请是由于在12个月内向南非接收方提供的电子服务价值未超过100万兰特的门槛;(5) 由会计师或审计师认证的财务记录,以确认其在12个月内向南非的接收方提供的电子服务价值未超过100万兰特的门槛。如果有未提交的VAT201表和/或未缴纳增值税款,即使已经提交了取消注册的申请,该申请也不会生效,南非税务局将继续对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征收增值税并通知外国电子服务供应商或外国中介机构提交VAT201表和缴纳增值税款。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