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朱伟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非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叶社超 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导读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发展
●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法律监管规定
●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人员和公司的注册程序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公司的职责
● 中方人员在津巴布韦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
津巴布韦是一个位于非洲南部的内陆国家,其首都和最大城市是哈拉雷。津巴布韦境内有相当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长久以来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投资者。1978年津巴布韦出台了第一部规制私营安保行业的法律即《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Private Investigators and Security Guards (Control) Act),历经数次修订后依然沿用至今。2023年,津巴布韦政府出台了《特许损失控制和私营安保管理协会法》(Institute of Chartered Loss Control and Private Security Management Act)。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发展
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行业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英国殖民者在此开采金矿时雇佣的本地安保人员,在当时称之为矿区警察(compound police),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在矿区防止偷盗行为。1958年,第一家现代意义的私营安保公司即胡兹安保服务公司(Hoods Security Services)在首都哈拉雷成立,但当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对私营安保行业进行监管。当时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公司所有者均为白人,主要是为了保护当地白人殖民者的利益。
20世纪70年代末,津巴布韦民族解放战争进入尾声,新上任的黑人政府开始实施本土化战略,扶持黑人开办的私营安保公司并制定了专门的法规《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来规范私营安保行业。这一举措使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行业开始迅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劳动力,成为从业人数最多的商业领域。2008年,津巴布韦内政部官员在一次采访中表示,当时注册在案的合法私营安保公司约有300家,共计雇佣了185000名员工。事实上这一数据并不准确,还存在大量尚未登记的临时雇员。对于目前津巴布韦私营安保公司和私营安保人员的数量,还无法找到确切数据,不过考虑到时过境迁,这些数量可能有大幅增加。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法律监管规定
津巴布韦1978年《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是津巴布韦最早监管私营安保行业的法律,它在1988年、2001年、2014年和2021年进行过修订,但修订的部分仅限于少数章节,主体内容仍然沿用至今。相较于其他非洲国家,津巴布韦不仅很早就有监管私营安保行业的专门法规,且该法规内容详细。该法第5条设立了安保总监这一职位来管理全国的私营安保行业,确认安保人员资格和颁发私营安保公司营业许可证都需要政府批准。此外,该法具体规定了申请安保人员或安保公司许可证以及对许可证进行续期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保资质的取消程序和违反该法的后果。该法有效保障了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有序发展,其立法水平在非洲同类型法律中处于领先地位。
2023年,津巴布韦出台了《特许损失控制和私营安保管理协会法》,该法旨在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各私营安保公司参与的名为“特许损失控制和私营安全管理协会”的组织。该法主要明确了协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协会的会员一般应当是私营安保公司和私人侦探公司。协会的决议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从具有损失控制和私营安保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中选择组成。该协会并未强制各安保公司加入,但协会将提供系统化培训和成员标识给各会员单位。该法出台之后能更好地整合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行业资源,为津巴布韦私营安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高效的平台。
津巴布韦《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各行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涉及私营安保行业的条款包括雇员的工作待遇、雇佣和解聘程序等。《劳动法》第12条第4款规定,合同期限少于3个月的的雇员属于临时工,雇主仅需提前一天通知便可以合法解雇员工。这一条款在私营安保行业被滥用,行业内临时工的比例远远大于正式登记在案的安保人员。但在雇员权利,如最低工资和福利等方面,各私营安保公司往往无法达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标准。
津巴布韦《枪支法》规定了持有枪支弹药的条件和违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处罚标准。津巴布韦并不绝对禁止组织和个人持有枪支弹药,但是任何人持有枪支必须得到政府颁发的枪支许可证。每一件枪支都需要一份单独的枪支许可证,首次申请枪支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到期经检验合格可以续期3年。负责颁发枪支许可证的政府部门可以随时检查任何枪支的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即可吊销枪支许可证。无证购买和持有枪支将面临津巴布韦刑法中第十级的罚款或五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并处。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人员和公司的注册程序
根据津巴布韦《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负责给私营安保行业颁发许可证的最高长官为安保总监。申请注册成为私营安保人员需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人申请注册新许可证或将许可证续期,需要从政府官网打印并填写指定文件,然后将所填写的文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所需的费用交给安保总监。所附材料应当证明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品格和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状况是指申请人须在津巴布韦拥有的净资产大于1万美元,没有根据任何国家的法律被宣布处于破产或资不抵债状态。安保总监应经过综合评定,决定是否批准或延续该许可证。如果申请人存在以下行为:1.该申请人曾经犯下较为严重的非法行为或者曾经作为安保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2.该申请人曾经触犯津巴布韦《刑事诉讼和证据法》附件一所列的有关违反逮捕权力的罪行;3.在津巴布韦不再拥有永久居所,则安保总监应当拒绝为其颁发许可证或为许可证续期,或甚至撤销其许可证。在做出这些处理之前,安保总监应当听取申请人申请注册或续期的理由陈述。
在津巴布韦申请注册一个私营安保公司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先注册一个私人有限公司形式;2.在津巴布韦税务局开具税务清算证书;3.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4.向政府申请私营安保公司的注册许可证。申请表单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公司注册证书、含有针对私营安保人员条款的公司章程、完税证明、保险公司的有效保单、所有公司董事或合伙人的简历和护照各两份且所有公司董事或合伙人均应当满足上述私营安保人员的注册条件。在公司成立的30天内,必须在国家社会保障局、津巴布韦人力发展基金会和国家就业委员会完成注册。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公司申请注册、续期及其他事项所需缴纳的费用变动较为频繁。根据2024年修订的《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来看,申请私营安保行业的许可证费用为2000美元,而签发许可证的费用在营业的前5年内各不相同,第一年营业期签发许可证的费用是1万美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0美元,第5年营业期签发许可证的费用是3万美元。五年后每年1月1日后更新许可证的费用为3万美元。
津巴布韦私营安保公司的职责
《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安保人员的定义:独自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安保业务的人员或公司或合伙,并通过该业务获取报酬。其职责主要是:1.看守客户的财产;2.为客户提供安保方案制定、安保问题咨询等服务;3.保护客户的人身安全。除上述法定事项之外,实际上安保公司还发展了诸如护送服务、监控预警服务、信使服务等多种多样的安保业务。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人员的认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得因任何人实际上从事安保相关工作而将其视为安保人员。
津巴布韦与非洲大多数国家一样,存在公共警力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私营安保行业履行部分公共安全部门的职能,以维持国内秩序。很多私营安保公司内部存在数量众多的退伍警察或军人,拥有较好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虽无立法明文规定,但津巴布韦警方可以要求私营安保公司在必要的时候协助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支持和技术服务等。2022年11月,津巴布韦宣传和广播服务部长在内阁新闻发布会上称:国内私营安保公司的培训方式应当效仿国际模式,目前政府正在筹谋制定由警察部门统一培训私营安保公司雇员的法律法规。此举会使得私营安保公司更加受制于警察部门,从而承担更多社会职责,但也是政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必然之举。
为更好履行其安保职责,在津巴布韦的私营安保公司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是私营安保公司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其内部的私营安保人员也必须取得安保许可证,无证经营或雇佣不符合资质的安保人员属于犯罪行为。安保公司负责人和无证上岗者将面临津巴布韦刑法中第六级以下的罚款或一年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处。
二是必须依法公开信息。安保公司必须将其许可证完整展示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并按照规定设立一个用于记录安保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登记簿,以及用于纳税申报的账簿,相关部门有权利随时检查。如违反本条规定,安保公司负责人将面临第四级以下的罚款或三个月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
三是不得违反职业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保公司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监控设备或其他技术设备侵犯个人隐私;2.安保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穿戴规定以外的制服;3.安保人员不得冒充公共安全部门人员;4.安保公司所持有的雇主身份信息和其他重要资料应当在任务结束时返还雇主或者销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留存雇主身份信息。如违反本条规定,安保公司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将面临第六级以下的罚款或一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
四是及时报告义务。任何安保公司人员获悉可能会判处第五级以下罚款的犯罪信息时,应当及时向警务人员报告该信息。除非该信息并不是来源于其从事的安保业务,或者其有确凿证据认为警方已经获取该犯罪信息。违反本规定将面临第六级以下的罚款或一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
中方人员在津巴布韦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津两国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选择来津巴布韦投资兴业。但是,在津巴布韦这片充满机遇的土地上,中方人员也面临着诸多安全隐患。例如,在2019年和2021年,首都哈拉雷发生多起针对中国商人的抢劫案,部分中国商贩在袭击中受伤并遭遇财产损失;2022年,16名暴徒袭击了一家中资砖厂,造成数名员工受伤;2023年7月7日,两名赴津投资的中国商人在住所内被持枪劫匪抢走十万元人民币。所以在津巴布韦投资经商的中国企业和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以下几点提示。
1.中方人员应当树立安全第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在津巴布韦开展活动,应当提前做好规划,尽量避免独自前往偏远地区。在日常生活中还应当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主动学习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范和自救知识,如遇到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应对。
2.在条件许可时,可考虑设立中资安保公司或合伙人。根据津巴布韦《私人侦探和安保人员(监管)法》的规定,只有津巴布韦人或在津巴布韦有永久居留资格的人员才能获得私人安保人员许可,或成为私营安保公司或安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外国人要在津巴布韦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必须连续在津巴布韦居住五年以上。因此,对于已获得津巴布韦永久居留资格的中国人,可以申请在津巴布韦设立私营安保公司或私营安保合伙企业,以服务当地中资企业或中国人的安保需求。
3.中方人员应当选择经政府许可的合法私营安保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千万不可以贪图便宜或者手续简单而选择不正规的私营安保公司。如果选择无证无照的私营安保公司,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4.中方人员应当提前了解所聘用私营安保公司的装备情况,尤其是枪支弹药的配备,重点查看其是否合法持有枪支。同时当提高警惕,防范聘用的私营安保人员滥用枪支,以免触犯当地法律或者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方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所聘用私营安保公司的安保人员的思想状态,并与之积极交流。目前在津巴布韦从事私营安保行业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且存在大量的临时雇员,部分安保人员的职业素养不高。中方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所聘用人员的身心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化解,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