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撰|肖金成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理事长
导读
●城市
●城镇
● 城镇化(城市化)
城市
城市是二三产业的集中地,是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口居住地,也是区域管理的中心地。城市是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辞源》对城市的解释是: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地方。朱铁臻认为,城市具有三个基本特性:一是空间聚集性。城市不仅聚集了大量的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活动,而且限定于一定的地域;二是经济上的非农性。城市是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的聚集地,与农业在专业与地域方面有明显的分工;三是结构上的多样性。城市是由多种多样的个体构成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仅导致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而且形成了经济、文化活动的多样性[1]。现代城市集中了大量人口和企业,因而,形成了一定区域内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的中心。城市是一定范围区域经济的中心。吴良镛认为:“城市是区域的中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2]城市不管大小均有一定范围的腹地,成为城市发展的支撑,同时也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的规模越大其辐射带动的范围也越大。
城市是城与市的结合。城的产生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其历史可追溯到几千年前。根据历史记载,中国的城最初出现于夏代。《吴越春秋》记载“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3]。中国历代统一王朝中的城“有巨大的城墙环绕着”,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是各级官署和官员的驻地[4]。由于作为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中心,聚集了相当数量的人口,具有防御体系,筑有城墙以求自保,和周边的农村有了明显的区分。早期的城并无任何产品和商品,其消费所需靠国民或区域内农民的贡赋。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城经常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而兴废。
与“城者所以自守”[5]不同,市一直是远近四方人们沟通、交流和贸易的场所。不论是在城建立之前或之后,也不论是设在城内或城外,市的名称所突显的始终是交易中心的概念。最初的市是与聚落分离的。《周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礼·地宫》 记载:“大市,日昃而市,百姓为主;朝市,朝时而市,以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6]从此可知,市是交易的场所或曰集中交易的地方,也称“集市”。据说,最初的市在城的外面,甚至离城有一段距离,逐步聚集在城门附近或城的四周。随着城的扩大,市进入城内,但市被局限在城中的特定地点。在远离城的农村,随着交换的产生,交易市场也随之产生。 “城市”这个概念最早见于战国史籍《韩非子》,“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籍威城市”。
随着国家的建立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与市这两种历史上不同的实体逐渐融合发展,现代城市出现了。所谓城与市的结合,既是指地理空间上的合一,也是指功能上和体制上的相互融合。昔日的消费城市变成了生产城市,兼有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双重功能。城与市在政治功能和体制上的融合,一方面体现为现代城市继承了原来的行政中心的功能;另一方面体现为由贸易中心继而发展为经济中心的功能。城市居民不是以耕种土地为生,而是从事商业和工业,按现在的说法就是主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现代城市的显著特征,一是工业和服务业的聚集;二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三是与农村有明确的分工,通过城乡之间的市场交换带动乡村的发展。基础设施是指为城市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人民生活创造共同条件并提供服务的社会性公共设施,包括交通通讯设施、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排污治污设施、城市绿化等环境设施。城市综合经济功能的发挥就寓于基础设施的发展之中,基础设施完善水平是城市经济功能强弱的物质衡量标准,是现代城市的重要标志。
城市作为一种空间形态,是和农村相对应的概念。农村是从事农业的人居住的地方。农村就是“非城市”,城市就是“非农村”。“市”不是城市的简称,市的原有含义是市场,现在使用更多的是行政区,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古代的郡、州、府相同,和现代的省、县相同。作为行政区,比较明显的特征是有明确的边界,既包括城市,也包括农村。
城市按照功能划分,分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功能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一定范围的腹地,对周边地区发挥较大的影响。功能性城市有资源型城市、工业城市、港口城市等。按照人口规模,分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城镇。
城镇
城镇也谓之“小城镇”,是规模比较小的城市,是农村地区的中心,也是二三产业集中区,一般是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因此也是农村地区的政治中心。镇的原意是驻守军队的地方,后来演化为乡村地区的商业中心,也称“集镇”。一般理解,乡为农业地区,镇为非农业地区,即镇是“点”,乡是“面”,镇是乡域的中心。但我国的行政体制是乡镇互不隶属,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的多与少。政府所在地的人口多,谓之镇,政府所在地的人口少,则谓之乡。镇作为行政区谓之建制镇,即经批准的乡级行政区。需要明确的是,建制镇是乡级行政区,既包括小城镇,也包括农村,因此,建制镇不是城镇。镇政府所在地谓之“小城镇”,因没有“大城镇”,城镇就成为“小城镇”的简称。
有很多城镇具有悠久的历史。历史上,城镇起着带动经济发展、促进经贸流通、方便群众生活的作用,尤其是在以人力畜力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代,城镇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成为商品的集散地和集中贸易的场所。随着城市的兴起,生产要素渐趋向城市集中,具有区位优势的城镇迅速发展为城市,如汉口、佛山、景德镇等,绝大多数城镇则在原规模徘徊。
城镇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历史上的城镇,多是农村地区的经济贸易中心。周围农村的居民,是城镇商户的需求者,辐射半径一般5到10公里,周围的人口和富裕程度决定着城镇的繁荣程度。改革开放后,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周边,形成了一批以工业为主的城镇。
费孝通认为,小城镇实际上是从农村贸易中心和政治中心逐步发展起来的,多数是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城与乡、工与农的结合部,又是城市体系的基础,因此,发展小城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镇化(城市化)
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集聚的过程。城镇化是一个世界性概念,英文为Urbannization,原来译为城市化。200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计划的建议》提出:“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此为契机,城镇化概念替代了城市化概念。因此,城镇化和城市化是一个概念,二者没有区别。城市和城镇都是城镇化的载体。
城镇化是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是非农业经济活动不断进行空间的聚集,农村人口不断减少而城市和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过程。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指标为城镇化率,即城市和城镇的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所谓常住人口,就是在城市或城镇工作、居住的人,既包括有户籍的人,也包括没有户籍的人,没有户籍的人被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高城镇化质量就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不管有无户籍,都应享受与有城市和城镇户籍的人基本相同的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和政治权益。
城镇化的动力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二三产业创造的工作岗位增加,农民在城市能够找到工作,其收入能够维系本人及家属在城市的生活。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业需要的劳动力不断减少,这些富余劳动力就可以从事其他非农产业。工业化的拉力和农业现代化的推力共同推动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因此,城镇化水平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镇化是人口的城镇化,不是土地的城镇化,不是建设用地的增加,也不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不能把城镇化理解为建设小城镇或把农村建设成为城镇。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的提法是不规范的。
参考文献:
[1] 朱铁臻《城市发展学》,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
[2] 吴良镛《城乡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新华出版社1985年出版
[3] 东汉赵晔《吴越春秋》,中华书局,2022年出版
[4]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出版
[5] 墨翟,《墨子》,中华书局,2011年出版
[6] 转引自朱铁臻《城市发展学》,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