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重大技术装备融资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装〔2014〕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进出口银行各部室、各分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联合加大重大技术装备融资支持力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中国制造强国战略,把大力发展重大技术装备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以推进自主创新、产业化、装备出口和企业走出去为重点支持方向,搭建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政银合作平台,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提高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装备制造强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链条支持,多元服务。为企业提供装备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改造、产业化、装备出口、“走出去”、兼并重组等产业链条多环节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融资服务。
制度保障,规范管理。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业务交流,推进建立省级合作机制,为企业融资提供制度保障。通过项目库建设、加强专家咨询、工作评价等方式,规范项目融资管理。
二、支持重点
(一)研发及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工程项目等研发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研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和产业化。以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为目的,在装备制造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项目。
(三)进口及技术引进。符合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口及技术引进项目。
(四)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重大技术装备直接出口项目以及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间接带动重大技术装备出口的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在境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服务中心,以及收购境外企业的项目。
(五)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规模效应的重大技术装备同类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整合项目。
三、金融服务内容
(一)进出口银行利用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境外投资贷款、进口信贷、转型升级贷款等信贷产品,灵活运用银团贷款、融资担保、咨询顾问、选择权贷款等业务模式,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二)针对重大技术装备企业自主创业、自主创新项目,进出口银行通过特别融资账户和其发起设立的投资(引导)基金、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和相关增值服务。
(三)对国家通过技术改造资金、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进出口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与进出口银行(业务开发与创新部)组成工作组,每半年或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及时沟通项目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共同开展联合调研、政策业务培训和课题研究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进出口银行分行加强沟通和协调,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通过政银互动、上下联动等方式集成各方优势资源,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金融环境。
(二)推进省级合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地方重大技术装备发展,与进出口银行分行积极建立金融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省级合作机制。
五、规范融资管理
(一)建立重大项目库。建立重大项目库,定期或不定期将符合双方合作领域、具有引导和示范效应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对于已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进出口银行通过设立专项信贷规模、搭建特别评审通道、建立配套考核奖励机制等方式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二)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织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的专家为进出口银行开展项目评审、课题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帮助进出口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开展对合作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效果评价,深入了解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4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 010-68205623
中国进出口银行 010-83578283)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 010-68205623
中国进出口银行 010-8357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