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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4年 第23号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96家技术中心和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家分中心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附后)。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第21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