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3 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