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
结题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5]860号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结题验收暂行办法》,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审核理事会第20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29日